2月4日,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提出重点排放单位消费非化石能源电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碳排放配额和温室气体排放量予以相应调整。这意味着控排企业可以通过消费绿色电力减低自身的碳排放从而更好地履约。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加快绿证核发进度、扩大绿证交易范围、规范绿证交易制度,并进一步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碳核算和碳市场的衔接,激发绿证需求潜力,拓展绿证应用场景。
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2021年,我国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以来,绿电绿证交易快速增长。但受绿证交易机制、与相关政策衔接协同等因素影响,绿电绿证的消费潜力仍未被充分激发。加强绿证市场与节能降碳政策及碳市场的衔接协同已成为当下推广普及绿色电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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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交易政策体系加快完善,推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可再生能源快速普及,构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不断激发企业的绿色电力需求,为绿色电力消费打开了市场空间。
2021年9月,我国启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这使得企业及相关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市场,购买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电量用于日常生产和经营,并可量化自身购买使用的电量中绿电的占比,为企业生产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市场条件。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这进一步激发了绿色电力的市场需求。
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作为绿色电力环境权益的唯一凭证,绿证核发全覆盖及绿证交易将摆脱绿电交易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靠的工具。
在系列政策推动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绿色电力和绿证交易快速增长。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14.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超过50%,超过火电装机;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内发电量3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三分之一。截至2023年10月底,我国累计达成绿电交易电量878亿千瓦时,核发绿证1.48亿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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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耗能企业强制消费机制,绿电绿证市场空间被进一步打开
今年初,国家能源局在部署2024年能源领域主要工作时提出,2024年要逐步扩大绿电交易规模,加快推进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培育绿色电力消费市场。其中,高耗能企业和控排企业成为绿电绿证交易和消费的重点领域。
根据中科院院士丁仲礼及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估算,我国当前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大约在100亿吨左右,其中,发电和供热约占45亿吨,工业排放约占39亿吨。而发电和供热、工业领域的主要排放企业正是碳市场纳入或准备纳入的控排企业。
此次,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中特别提出,鼓励各地区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合理提高消费比例要求。同时,政策还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随着高耗能企业或控排企业的绿电强制消费机制落地,绿电绿证的消费市场空间将被彻底打开。数据显示,我国电解铝行业每年用电量约5000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未来,仅电解铝这一高耗能产业的绿电需求就可能超5000亿千瓦时。
而且随着电解铝、钢铁、石化、建材等重点高耗能行业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将进一步倒逼高耗能企业用能用电转型绿色电力,也必将通过大幅提高绿电消费、绿证交易等方式完成碳市场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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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绿色要求日益趋严,绿证与碳市场等衔接协同十分迫切
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和发电快速增长,为绿电和绿证交易提供了坚实基础。但随着我国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政策的转变、国际绿色供应链要求的提升,绿证市场与能耗双控政策、节能降碳管理政策、碳核算和碳市场等领域的衔接协同就显得十分重要。
双控政策的转变使得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这就要求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但同时,又必须实施节能政策、防止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浪费。因此,绿证制度与能耗双控政策和节能降碳管理政策必须衔接起来。
此外,国内外龙头企业对供应链碳排放的要求越来越高,欧盟碳关税及《新电池法案》逐步加强了对进口商品的供应链碳排放管理。作为制造业和出口大国,我国相关行业和企业亟须更多的市场化手段来降低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碳排放。其中,绿电绿证交易和碳市场就是重要的途径。
因此,需要提高我国绿电绿证的国际认可度,通过绿证抵消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降低出口至欧盟的贸易风险。这就要求建立将绿证纳入产品碳排放核算的制度规则,并明确绿证与全国碳市场、尤其是CCER市场中可再生能源项目之间的协同关系。
此次,《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中便提到,要推动研究核算不同应用场景中扣除绿证的修正电网排放因子,研究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的功能边界和衔接机制,明确各类主体参与绿证和碳市场交易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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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任大明
编辑 陶野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