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浙江在线】;
据“交通发布”微博消息,4月5日零时(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再次调整,迎来今年第二次下调。
调整后的标准为:
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相较于调整前分别降低了10元和20元。 这也是2023年以来的第二次燃油费下调。
去年8月5日起,在国内航班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上调多月后,终于迎来价格下调,调整至80元(800公里以下)/140元(800公里以上)。
去年9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在去年年内第二次下调,调整至60元(800公里以下)/120元(800公里以上)。而今年1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完成新年首次下调,调整至40元(800公里以下)/80元(800公里以上)。
来源:@交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