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后大概20天取得批文,再过10天左右向证监会备案发行方案,就可以披露发行方案发行了
展开全部非公开发行股票程序很复杂,从董事会决议通过到发行完成大概还需要半年到一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1、停牌申请。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沪深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2、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3、董事会决议。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4、向沪深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并公告。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沪深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并公告。5、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公布股东大会决议。6、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报。上市公司应当在该次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作出决定后次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会议发审委审核结果,并说明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文件。7、向沪深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8、刊登发行核准公告。9、办理发行认购事宜。10、办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荐人保荐。
一般提交审核申请进行审核要两三天时间,一般在审核期间相关股票都要停牌,直到审核结束,是否审核通过上市公司都会发公告并恢复交易的。
1、公告后,还要上报交易所待批,一般在1——3 个月期间2、获得批准后,最快实施也要半个月,慢的话甚至半年以上3、也有的虽然已经获得批准,但由于市场、或者项目发生变化,最后放弃增发的也有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核准后必须在核准后的六个月内必须发行完毕,否则视为失效处理。有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核准后必须在核准后的六个月内必须发行完毕,否则视为失效处理。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一、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初步沟通,获得大致认可; 二、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三、若定向增发涉及国有资产,则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同时需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四、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 五、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X X X 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XXXX】XXXX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六、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 七、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八、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主要步骤 时间 公告信息 董事会决议 T 董事会公告 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公告等 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大会决议 T+15 股东大会公告 接受投资人的《认购意向函》 券商制作材料并上报证监会 反馈及修改、补充 证监会发行部部级会议(小会) R-45 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R-30 审核过会公告(或有) 证监会正式批文 R 审核批复公告 投资人发送《认购意向函》 R-R+1 主承销商对意向投资人发送《询价函》 R+2 询价结束 R+7 定价 R+8 签署认购协议(可能要求保证金) R+9 初步发行结果上报证监会 R+10 证监会批复同意 R+12 通知投资者缴款 R+13 缴款截止日 R+16 验资 R+17 股份登记 R+20 实施完毕 R+21 实施结果公告 注:券商制作材料上报证监会后所涉及的修改反馈时间难以预计,一般而言R=T+150-210
没有具体的限制,但是一般情况下,经过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决议,然后进入证监会发行部审核,发行部会审核以往融资资金的账面余额的情况以及募投项目的产能情况等等。但是法定的融资时间间隔是没有规定的。目前国内市场上一般是12个月
你好:1、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通过后,主要看审批的时间长短,通常不超过两个月2、一般来说,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基本上是利好,是相对公开发行而言3、至于利好的程度,一是要看融资后的项目情况,二是要看发行价格的高低,三是看发行的规模和锁定股票的时间祝:好!
执行时间是“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也就是先股东通过再到证监会审核,然后择机发行。 以TCL的公告为例: (一)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 发行股票的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三)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结束之前,若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数量的上限进行调整,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届时监管机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数量上限),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公司股东、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其中公司股东、董事长李东生先生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 (四)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2.01元/股。 说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五) 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万股(含100,000万股),其中,公司股东李东生先生拟以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六) 锁定期 李东生先生本次认购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本次认购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 (九)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 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