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房地产经纪公司称正在协调解决此事,住建局回应,若经查实,中介在无房本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进行房屋买卖,将对其实施经济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赵女士称,原来她们住丽景蓝湾B区一套2居室的房子,随着孩子长大到了上学的年龄,她想换一套大点的房子,把老人接过来同住。
2016年12月22日,她在保定市卓正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购置丽景蓝湾C区5号楼一套3居室二手现房,单价每平米约合1.5万元左右。据赵女士介绍,当时这套房子没有房本,中介口头承诺2017年年初即可办房本,然后双方过户。
为筹集房款,赵女士将丽景蓝湾B区的2居室卖给了别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2017年4月份,丽景蓝湾C区房主提出涨价要求,无奈之下,经协商赵女士同意加价15万元。
据了解,赵女士付了3万元定金后,2017年3月份,丽景蓝湾C区开始办理房本手续,本以为马上可以过户交易,但赵女士却遭遇了另外一个问题。
因房主的房屋有40多万元抵押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产权证,进行过户。赵女士称,原来中介曾口头承诺为双方提供过桥资金,先垫付40余万元,但中介以担心保定可能出台“限售”政策为由,不再提供贷款垫付,希望她本人垫付这笔资金。
对此,赵女士果断拒绝,她认为一方面已拿不出这么多钱,另外一方面自己也担心垫付资金后,若真如“小道消息”新政出台,将面临较大风险。
同时,面对房价快速上涨的压力,赵女士称,若合同取消,她也无力再转购其他房产。
但按照合同规定,5月10日房主未取得房本,房主、买主和中介三方将无责任解除该买卖合同。
据了解,目前房屋买卖已陷入“僵局”,赵女士称,其名下已无房产,不仅面临租房住,孩子也将无法落户,没法上学。
为进一步核实此事,记者采访了保定市卓正房地产经纪公司,对于该公司在丽景蓝湾C区未取得房本的情况下,便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事,相关负责人并不否认。
但她表示,公司未曾口头承诺先行垫付贷款资金,并称此类资金一般由买主、卖主协商垫付,或是第三方机构垫付。
对于该公司给出保定可能出台“限售”政策的理由,该负责人称,他们也是听到传言的“小道消息”,不知真假,现在提前做出预判,以避免造成客户损失。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该事件,房地产经纪公司一直积极协调解决,希望三方心平气和协商。
随后,记者联系了保定莲池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联系保定卓正房地产经纪公司,督促其协调解决此事。
若经查实,中介在交易过程中确实存在无房本的情况下就签订买卖合同,根据相关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对中介实施经济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取消买卖合同。
同时提醒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手续齐全的房屋进行买卖,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对于此事进展情况,记者将进一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