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它常常以感情来打动人,是一个容易让人滋生情感而眷恋不舍的地方。以校为家就是对这种情感最完美的阐释吧!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学校都是让人眷恋的地方,有些甚至是人们避之不及的地方。这不,刘老师为了从学校中逃走,把学校告上了法庭。为什么呢?就因为他要辞职,却被学校索赔138万。就这么简单?自然不是,说来可就话长了。
刘老师是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工学院的一位青年教师。他是2013年从海外留学回来的博士,当年为盐城工学院招聘简章中的房子、安家费和科研奖励政策等福利待遇的吸引而选择入职。但是,入职之后,那些充满诱惑性的福利待遇却一再缩水——住房没有,只能提供过渡性住房,房屋的租金还一涨再涨,科研经费也大打折扣……理想中的一切都在现实面前击得粉碎,刘老师提出辞职,却被学校索要138万元赔偿款。
刘老师入职之后,学校就以人才公寓分完为由,让刘老师去了每月425元的过渡住房,并承诺二期人才公寓分给他,但是等到二期出来的时候,又没有了他的,说要等三期,三期就遥遥无期了。
“学校让我们提交申请,分房的时候博士的评分都在最后,很多退休的教师都分到了房子,有的领导在不同校区重复分房。”一位和刘老师同时进校的老师说。而学校对此没有回应,房租却是以每年30%在上涨。最后,就连他们住的过渡住房也被学校收回,给学生住了。
青年教师租住房搬家通知
除了住房,科研奖励政策的朝令夕改更是让人气愤。2015年,学校为了申报硕士点,大力鼓励科研创新,并通过文件的形式许诺博士高额奖励,新政策从2016年1月1日执行。
刘老师经学校指定的代理机构在2016年初自费30万元申请了5个国际专利。2017年5月后,刘老师的几项专利陆续在国外进行了公布授权,但是等到他向学校申请奖励的时候,学校却不予以补助。尽管学校文件“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写明:“国际发明专利按照申请费等额奖励”。但是,刘老师不但没有收到这笔钱,还被学校要求缴纳专利维护费用。
盐城工学院2013年人才引进政策 图据学校官网
而学校则拿出2017年6月5日出台的科研奖励办法来回应。而这份盐工发〔2017〕24号文件将科研奖励进行了缩减,授权国际发明专利从等额奖励变为1件2万元。2016年申请的专利用2017年的文件来执行,这不就是一个笑话吗?学院真的穷到连这点奖励都拿不出?而面对质疑,他们竟称2015年的文件只是讨论稿,只是为了宣传。如此言论,不让人啼笑皆非吗?
而更为奇葩的是,学校还要求教师签署自愿同意执行新政策的文件,否则不但不给奖励,还连省里给予的奖励都不给了。
盐工发〔2017〕24 号文件第十条:文件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5月,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下达了一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在境外专利分配表中显示,刘老师的6个发明将会得到省政府每个3万元的补贴。
而2016年2月入职的方老师同样也遇到克扣科研经费的情况。他2016年申请了国家级项目,国家给予20万元的资助,校方按规定要配套8万元资金,现在也没有了。
学校一再失信,刘老师心灰意冷。2018年10月30日,他向学校提交了辞职信。学校不批准,还以合同为由,索赔138万元。
2019年,刘老师了提起劳动仲裁,随后又向盐城市亭湖区法院起诉。5月8日,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表示,此案将安排于近期开庭。
高校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入驻,这是许多高校都屡试不爽的办法。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许多人才被之吸引而纷纷跳槽。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也可以理解。
但是,既然你用心揽才,就应当待人以诚,用真心换人心才是。而盐城工学院的做法就有些大跌眼镜了——这哪里是引进人才,简直就是在游戏人才啊。答应的福利待遇不是被无视,就是被克扣,还有谁能平心静气地工作,心会神凝地从事教育和科研呢?
一个学校,要想有良性的发展,就必须要善待老师,让老师能安居乐业。而要做到这一点,政策就必须要有连续性,能贯彻到底。一项好的政策说变就变,顾头不顾尾,朝令夕改,缺乏连续性,也没有配套政策,最终只能沦为瞎折腾,好事也会被办砸。
这样的后果不只是让老师离心离德,愤而选择辞职的问题,也会让学校的公信力受到质疑,而被诟病。当一个学校连说出来的话都没有一句真的时候,谁还会选择相信它呢?
盐城工学院表面上看,似乎在整个事情上占了上风,但是它实际上已经完全输了——言而无信,就连普通人都不为,它却还能做的得这样“理直气壮”,不让人无语吗?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选好人、用好人是头等大事,爱护人、留住人同样也是大事。一个国家这样,一个单位也是这样。我们不但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更要用政策留人。只有形成了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才能让我们的事业薪火相继,才能让我们的未来无往不胜。这恐怕不只是盐城工学院要记住,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国家都要牢记吧!
我是蝴蝶花雨,亲爱的读者,你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