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站点建设情况,及时补充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加快实现“5分钟消防”目标,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消防战斗员38名,消防车驾驶员12名,消防通信员10名。
1、消防战斗员
30周岁以下,男性,高中以上学历,有消防(服役)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2、消防车驾驶员
35周岁以下,男性,高中以上学历,持有B2牌以上等级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驾驶技术娴熟,有驾驶消防车辆经验者可放宽至40周岁。
3、消防通信员
30周岁以下,男性,高中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功底。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5月20日,其他要求详见公告原文!
(一)根据工作年限和岗位分工,平均年收入约12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消防通信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作3687元/月(含五险一金)。原消防部队退役或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直属队伍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提供退伍证或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经核实后免试用期;原消防政府专职队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提供原单位大队级以上开具的工作证明,经核实后免试用期。
上述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二)正式录用后,与相关单位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性质为编外辅助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根据工作性质,发放工作期间的四季服装,提供集中食宿,伙食按照消防员同等标准执行。
(四)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入职满1年起享受带薪年假。
(五)培训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属的各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享受8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外地人员可集中轮休一年共80天,季度休假不超过20天,半年休假不超过30天。以休假30天为基础,30天后未休假的按100元/天补助。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驾驶员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消防战斗员
2、消防通信员
3、消防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