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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66号)、《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公开选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岗位空缺情况,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五湖四海、改革创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或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在校期间违纪违规,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 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承德市范围内特岗教师;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适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 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20名,使用县直党群、政府部门事业编制。
2. 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QS排名(2019年6月版)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含本日)。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17日,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积极做好宣传。如条件允许,组织专人赴国内部分高校进行实地宣传、参加部分地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虑防疫要求,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在指定网站下载《岗位报名表》《考生报名一览表》等材料自行填写,连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证件照等材料形成扫描件,上传到指定位置,电话联络确定后,完成报名。
2.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8月31日,8:30—12:00,14:30—17:30。
3. 网络报名查询网址: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hbkc.gov.cn)公告公示栏。咨询电话:0314-6862170。
4.提交材料(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相应材料的扫描件):
(1)居民身份证;
(2)《岗位报名表》《考生报名一览表》(见附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学信网下载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证明和“毕业生三方协议”。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4)近期免冠红底二寸照片;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核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疫情情况择期现场对以上材料进行逐一审查,经审查,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没有按时间节点,提供个人相关证书材料或没有参加相关选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复核合格人员,通知面试。
(四)面试
1. 面试程序。启动面试程序后,组织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 面试要求。面试时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 面试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或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评委7人组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
(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
(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成绩发布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公布。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的顺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初检、复检均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核
由县委人才办组织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资格复核、考核考察或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办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意愿、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确定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到宽城满族自治县工作后,须服从县委人才办和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结束时,被聘用人员未按要求达到选聘岗位条件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将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宽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开宽城的,按违约认定。
五、优惠政策
一是经济待遇方面,对通过选聘方式来宽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 万元安家费;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费。二是住房保障方面,需在宽城居住的,由县人才办协调提供免费使用的保障性人才公寓一套,保障期限为5年。有住房租赁意愿需求的给予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补贴保障期限为5年。对于以上“使用人才公寓”和“享受住房补贴”两项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其他方面,选聘人员还享受健康、文化、住房、交通、落户、人力资源等多项专属服务。引进人才在宽工作满5年且不离宽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注明),给予一次性工作奖励5万元,在宽工作满10年且不离宽的,给予一次性工作奖励10万元(签订聘用合同时注明)。
以上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此次选聘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六、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核、面试、体检、政审考核、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选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由县委人才办制定并实施公开选聘工作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本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选聘环节的起止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详情登录:
http://www.hbkc.gov.cn/art/2020/7/17/art_5989_632467.html
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66号)、《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014〕23号)和《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岗位空缺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2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五湖四海、改革创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或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5.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在校期间违纪违规,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 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承德市范围内特岗教师;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适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 选聘名额:公开选聘教师20名。
2. 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QS排名(2019年6月版)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含本日),教师必须为师范类院校或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17日,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积极做好宣传。如条件允许,组织专人赴国内部分高校进行实地宣传、参加部分地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虑防疫要求,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在指定网站下载《岗位报名表》《考生报名一览表》等材料自行填写,连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证件照等材料形成扫描件,上传到指定位置,电话联络确定后,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8月31日,8:30—12:00,14:30—17:30。
3、网络报名查询网址: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hbkc.gov.cn)公告公示栏。咨询电话:0314-6862170。
4、提交材料(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相应材料的扫描件):
(1)居民身份证;
(2)《岗位报名表》《考生报名一览表》(见附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学信网下载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证明和“毕业生三方协议”。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4)近期免冠红底二寸照片;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核
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疫情情况择期现场对以上材料进行逐一审查,经审查,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没有按时间节点,提供个人相关证书材料或没有参加相关选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复核合格人员,通知面试。
(四)面试
1. 面试程序。启动面试程序后,组织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 面试要求。面试时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 面试方式。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或需要,采取说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4. 邀请评委。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评委7人组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和专业水平,有面试工作经验;
(2)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严守工作秘密;
(3)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成绩发布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公布。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的顺序录取)。如果仍相同,由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初检、复检均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核
由县委人才办组织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资格复核、考核考察或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内,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意愿、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确定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到宽城满族自治县工作后,须服从县委人才办和具体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结束时,被聘用人员未按要求达到选聘岗位条件的(例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将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宽工作,提前终止协议、离开宽城的,按违约认定。
五、优惠政策
一是经济待遇方面,对通过选聘方式来宽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北大清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 万元安家费;国家“双一流”重点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排名前100名的国外院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费。二是住房保障方面,需在宽城居住的,由县人才办协调提供免费使用的保障性人才公寓一套,保障期限为5年。有住房租赁意愿需求的给予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补贴保障期限为5年。对于以上“使用人才公寓”和“享受住房补贴”两项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其他方面,选聘人员还享受健康、文化、住房、交通、落户、人力资源等多项专属服务。引进人才在宽工作满5年且不离宽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注明),给予一次性工作奖励5万元,在宽工作满10年且不离宽的,给予一次性工作奖励10万元(签订聘用合同时注明)。
以上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此次选聘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六、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核、面试、体检、政审考核、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选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四)由县委人才办制定并实施公开选聘工作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选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本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选聘环节的起止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中共宽城满族自治县委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详情登录:
http://www.hbkc.gov.cn/art/2020/7/17/art_5989_632462.html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馆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名,馆陶县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招聘7人,馆陶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招聘4人,馆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具有馆陶县户籍。(研究生学历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馆陶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设一个定向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应满足上述(1)或(2)学历学位要求,且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双一流”建设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双一流”建设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详见附件《馆陶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17日至7月27日,登录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8月7日。
3、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4、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
(4)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生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但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后第一时间报县人社局);
(6)现场填写《馆陶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7)户籍页;
(8)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各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缴费,在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地点在馆陶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和《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 资格复审
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通知考生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馆陶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提前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
(六)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县人事人才工作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馆陶县人社局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馆陶县人社局审核并报馆陶县人事人才工作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招聘方案实施前,由馆陶县人社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咨询电话:0310-2866813(馆陶县人社局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310-2821348(馆陶县人社局办公室)
详情登录:
http://www.guantao.gov.cn/NewsView/20200717170719153321.html
馆陶县档案馆、共青团馆陶县委、馆陶县妇女联合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
馆陶县档案馆招聘3人。
馆陶县希望工程办公室招聘2人。
馆陶县春蕾计划办公室招聘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学历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具有馆陶县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17日至7月27日登录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8月7日。
3、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4、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
(4)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生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但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后第一时间报县人社局);
(6)现场填写《馆陶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7)户籍页;
(8)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各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缴费,在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地点在馆陶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和《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资格复审
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通知考生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馆陶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提前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
(六)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县人事人才工作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馆陶县人社局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馆陶县人社局审核并报馆陶县人事人才工作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招聘方案实施前,由馆陶县人社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咨询电话:0310-2821234(馆陶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27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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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石家庄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用人需要,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住房和建设稽查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30人。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录方式、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一)招录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30名: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劳务派遣工作,能够接受半军事化管理;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劳务派遣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学信网证明);
6.年龄 22 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4.7.1后出生);
7.同等情况下,按照以下顺序和条件优先录用: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任职资格证书者优先;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4)学历较高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与方法
招录工作由河北德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组织落实。
(一) 发布公告
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4日期间,面向社会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9:00至2020年7月24日18:00。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的形式进行。
2.报名考生将以下资料发送至dcrlziyuan@163.com:
(1)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jpg格式;
(3)毕业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
(5)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3.资格初审。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邮件反馈考生审核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环节。
4.注意事项: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缴费与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关注“河北德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微信公众号,缴纳考试费100元,并在缴费界面备注考生姓名与身份证号,未备注者视为缴费无效,无法参加笔试!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6日18:00之前。
缴费成功的考生,2020年7月27日登录个人邮箱下载《笔试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五)笔试
笔试考试具体时间拟定于7月28日9:30-11:00,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以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热点及与岗位相关等内容为主,重点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在考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
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发布公告为准。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背面签名)、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学信网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均需签订书面《诚信承诺书》。若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与材料原件不一致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面试通知单》网上打印时间以报名网站发布公告为准。面试时间初步确定在7月31日8:30。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面试成绩。
(八)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人选。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体检由河北德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十)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审。遇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3天,无不良反映的方可录用。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岗位性质均为劳务派遣专业技术岗位,与河北德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由劳务派遣公司在人社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薪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3450元/月/人,并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311-67560751。
(二)严肃招录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邮件等联络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311-8980958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2:00、14:00-17:30
2020年7月17日
详情登录:
https://www.hbrc.com.cn/Article/content/id/55351/code/5f50.html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形成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30人。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工作人员30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
2、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及合作意识。
4、未享受过政府各类就业扶持政策,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用工合同、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5、能基本保证一年见习工作期满。
6、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应于本次招聘报名起始时间之前取得)。
三、见习待遇及时间
见习期间工资标准为每月1900元,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一年,到期自动解除。
四、工作地点
路北区直各机关单位。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需填写《唐山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于同一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和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均印于同一A4纸上);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交后不退。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 日--2020年7月24 日,9:00-11:00 ,14:30-17:00。
报名地点: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北区学院路36号),四层东大厅。
联系电话:7215347。
六、录取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路北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或政审未予通过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和政审程序。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LJpbHhahEbV_tECJbJ1PfQ
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非在编)。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生的笔试和面试各方面情况,在招聘计划范围内择优聘用相关人员,确保派遣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
具体岗位名称、名额和岗位要求详见《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用工情况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35周岁以下;
3.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5.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2日。
报名地点: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3楼301室(廊坊市和平路121号)。
咨询电话:0316-2206448
3.报名人员须持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
(4)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同版照片4张;
(6)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在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A4纸)。
4.经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填写《用工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无误后,核发《笔试通知书》,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电话另行通知。领取《笔试通知书》地点: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3楼301室(廊坊市和平路121号)。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通知书》规定内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如果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笔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考官设5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4人。面试内容主要是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评分。
3.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公示。
笔试、面试等环节有关事项均将适时在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五)聘用。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不与签订合同。
2.试用期合格的,由服务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3.聘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违规违纪,退回服务公司。
六、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用工情况一览表
详情登录:
http://wjw.lf.gov.cn/tzgg/7188.jhtml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5名,其中赵县县委宣传部5名、赵州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服务中心10名、赵州镇社区工作者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赵县县委宣传部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5人。
赵州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0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5人)。
赵州镇社区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0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15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拥有良好品行和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
3.限赵县户籍、生源地或配偶为赵县户籍。
4.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录岗位及要求
依据2020年赵县县委宣传部等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予以确定(详见附件)。
四、招录程序
1.公告
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2日在赵县政府网、“赵县人社局”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5日共3天,9:0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赵县赵州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柏林大街与永通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非赵县户籍报考人员需提供赵县户籍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6)考试服务费为每人100元;
(7)符合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表;
(8)符合条件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考试机构依据招聘计划按照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当天分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50%+面试50%为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末位产生并列按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择优进入体检。
体检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依据本岗位各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上岗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赵县人社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待遇标准按照第十六届(第十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招聘及有关待遇的请示》2000元/月,不享受其他各种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判定是否录用。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如遇个别岗位出现报考人数不足情况的,根据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岗位的意向,依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各岗位之间优先选择性调剂。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17日。
2.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4.疫情尚未结束,防护不能松懈。本次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管理,听从指挥有序进行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考生应提前登录“冀时办”如实填写本人近14天个人健康状况并申领个人健康码,凭本人健康码进行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生需人均间隔距离1m以上。凡拒不配合考务人员指挥,不遵守考场规则和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考生还须提供近一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广大考生应对其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的,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检测体温异常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并由招聘防疫组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
5.请考生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本次招聘成绩公示及考试通知公告均在“赵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因通讯不畅、未能按时关注公众号相关通知公告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递补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1—8495767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00
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详情登录:
https://mp.weixin.qq.com/s/k_POgM8pahhPh0L20SFvvw
广宗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辅助性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工作人员160名。具体招聘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邢台市辖区内公开招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性工作人员100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辅助性工作人员6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或邢台市辖区生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2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
6.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宗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辅助性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2日,以公民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新迁入广宗户籍的,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2日(以户口本迁入时间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辅助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21日在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广宗就业招聘”和“广宗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广宗县创业孵化园(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东侧)
联系方式:0319-3758979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广宗县分局辅助性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报名费每人100元。
(2)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限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5.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
(三)开考比例
所有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比例时,相应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1.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报考岗位分别在同组同场下由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6人为一组即时在考点张贴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试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www.gz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新聘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专科学历工资标准按照扣除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后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3倍执行。本次公开招聘新聘人员中的退役军人工资待遇按照扣除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费后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3倍和我县现行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助性工作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
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考生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查核本人绿色健康码,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在报名期间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录入影像环节需暂摘口罩进行。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广宗县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详情登录:
http://www.gzx.gov.cn/xxgk/content.jsp?contentId=24438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海坡
主编:刘磊、刘婧、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