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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小学教师招聘(有编制)

  • 公司招聘
  • 2023-07-16 22:40
  • 龙泉小编

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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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
2019年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70名。具体岗位如下:
初中3人(化学3人)
小学67人(语文15人、数学14人、英语12人、音乐8人、体育8人、美术9人、信息技术1人)
具体招聘专业、人数以及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户籍要求具有邯郸市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2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0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教育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80年2月10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学历及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所有岗位,未明确任教学科的按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2)小学教师岗位: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的可报所有岗位;未明确任教学科的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后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在经开区门户网站(http://www.hdkfq.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路小学(开发区世纪大街与丛台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4、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2)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需提前在经开区门户网站下载填写,一式三份),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期间同时进行)。对报名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籍等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缴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6、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对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允许改报其他岗位,无法改报的予以退费处理。改报和退费情况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地点在本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另行通知(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籍、教师资格证等信息是否属实。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面试时间,每名考生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经确认考生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以上条件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解决,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具体学校及岗位(学科)信息详见附件2:《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若按上述条件仍无法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解决。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招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有关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0310-8066911(区文教局)
0310-8066973(区组织人事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8066862(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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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dkfq.gov.cn/info/show/id/2248.html


2019年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沧州市直教育系统用人需求,保证新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沧州市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公开招调教师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调原则和招调计划
(一)招调原则
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公开招调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调计划
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共有招调计划20个,具体招调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年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3)。

二、招调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调范围、对象
招调对象为沧州市各县(市、区)范围内工作满3年在编在岗的中学教师。
(二)应招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均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者,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或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6.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调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16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等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市第十七中学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31709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2019年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登记表》和《承诺书》正反打印(纸张规格为A4),并带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电子版U盘形式,与登记表照片同版)、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调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0年1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到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调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范围及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特别提醒:部分试卷可能采用答题卡,务必准备专用文具。
(2)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报考人员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教育局根据招调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名单可在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查询。
2.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调岗位人数的比例为5:1,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本人所在单位的在岗、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所在县(市、区)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招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招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地点在沧州市第十七中学。
(2)面试方式
①面试形式:采用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教态语态、板书设计、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现场答辩等方面。
②面试内容:一是抽取所报专业试讲题目,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二是回答评委1~3个问题,时间5分钟。
面试全程录像。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3.总成绩和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同一招调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质课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出现问题需要递补时,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调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招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调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公示拟调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教育局进行调查并提出聘用、取消聘用、暂缓聘用的意见。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招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招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调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3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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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zrcw.com/view/ncontent.aspx?id=1541&from=timeline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招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9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综合办公楼3楼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0317-5508023

传真:0317-5508021

电子邮箱:czyzrsc@163.com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6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及交费

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0年2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2020年2月28日前在沧州医专网站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③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答辩,非教师岗位采取命题式问题阐述、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④面试的内容及时间分配。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教师岗位:一是自选所报专业或相近专业试讲题目,备考15分钟后,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二是回答评委1~2个问题。

面试时间分配:现场教学15分钟;现场提问5分钟。

非教师岗位:一是自选所报专业或相近专业命题,备考15分钟后,完成命题阐述;二是回答评委1~2个问题。

⑤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985”“211”、其他院校的次序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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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zmc.cn/info/1020/3718.htm


沧州市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级部职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的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它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元旦当天不报名)。

2、报名地点

地点:沧州市第一中学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317——2130705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市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由沧州市第一中学招聘小组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

报名合格人员在沧州市第一中学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需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报考人员和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6、 考试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二)考试

1、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

考试范围及内容:年级部职员岗位为教育教学辅助和学生管理相关知识;其它为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分数确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部分试题、试卷可能采用答题卡,务必准备专用文具。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以上少于规定人数或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教师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沧州市第一中学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沧州市第一中学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

本次招聘除年级部职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外,其它岗位面试均采用讲课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

面试全程录像。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最终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全日制学历、后取学历高低顺序排序确定。若仍无法区分高低,则采用面试加试予以区分。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办法确定。

由招聘办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沧州第一中学组织,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沧州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个人档案等材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方案由沧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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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师范学院是沧州市唯一一所市属师范类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专科、本科学历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专业岗位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校专业资格认定专家组认定通过后,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沧州师范学院图书信息大楼723房间)

联系人:杨老师 徐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7-5667721。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规定了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明确标示专业方向,需携带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佐证),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于2020年2月10日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

6、考试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育类相关科目(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与招聘岗位应具备能力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于2020年2月10日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天在沧州师范学院网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

(3)面试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采取试讲、现场叙述、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个人演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师范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体检由沧州师范学院组织,市教育局监督。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沧州师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个人档案等材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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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井陉矿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提高矿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经研究,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6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和名额

中小学及幼儿教师56名。详细岗位附后。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26日至2001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石家庄所属县(市)、矿区户籍(市区除外)或生源地考生或配偶一方属矿区户籍(或配偶一方在矿区工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限户籍,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户籍限制。(岗位信息条件中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并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仪器。

5、高中(含职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为保证招聘的公正性、专业性、科学性,招聘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实施。

(一)报名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网址: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9:00至12月31日17:00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8日9:00至2020年1月1日17:00

2、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

3、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按提示缴纳报名费100元。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2020年1月7日起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地点:矿区中学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此次笔试分上、下午两场。1月11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00—4:00,《教育基础理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

上午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下午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由相关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14日-15日。

地点:井陉矿区行政大楼202房间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和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及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

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时间2020年1月18日。

2020年1月16日下午2:00起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时间共计11分钟,其中说课时间8分钟,备课30分钟,现场统一抽取说课题目。答辩时间3分钟,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程序、内容等详情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中共党员且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者,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拟招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同一面试组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公示

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在报名网址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服务期限五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并上岗。

五、相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3、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4、通过本次统一招聘聘用到我区工作且申请人才绿卡成功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卡人:五年内每年享受博士24000元、硕士18000元、学士12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井陉矿区人才绿卡持卡人:五年内每年享受4000-7000元的房租补助。

5、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矿区人社局0311-82089007

矿区教育局0311-8208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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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泊头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泊头职业学院知行楼三楼西二室人事处(泊头市解放西路150号),联系人:刘桂勋,电话:0317-8026114,传真:0317-802610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泊头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泊头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笔试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0年1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5:30)到泊头职业学院人事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职业教育政策与理论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2020年1月13日前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试卷外聘高等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等出题资格的人员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命题并判卷、成绩登统,笔试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btzyxy.cn)一并通知。

(3)面试方式:不同岗位按不同模块进行。

①专任教师1至7岗位、专任教师11至16岗位:

模块

内容

考察目的

时间

赋分

1

讲课

基本能力及基本素质

10分钟

80分

2

回答问题

知识储备及通用能力

3分钟

20分


②专任教师8至10岗位、专任教师17至18岗位及声乐教师、钢琴教师、舞蹈教师岗位:

模块

内容

考察目的

时间

赋分

1

讲课

基本能力及基本素质

10分钟

60分

2

回答问题

知识储备及通用能力

3分钟

20分

3

技能展示

专业技能

5分钟

20分

③职员1至职员5岗位:

模块

内容

考察目的

时间

赋分

1

命题式问题阐释

基本能力及基本素质

5分钟

40分

2

回答问题

知识储备及通用能力

8分钟

60分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计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和考点公示栏公布。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泊头职业学院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外聘评委,现场抽题。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工作人员实行入闱管理。所有环节都有市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5)总成绩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的排名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加试的内容及方式见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通知)。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泊头职业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地点保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泊头职业学院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由泊头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档案等材料),按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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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s.cangzhou.gov.cn/gqgg/688995.shtml


唐山市路北区光明实验小学招聘优秀代课教师

唐山市路北区光明实验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国办小学,为满足学校当下发展的需要,现招聘优秀代课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班主任代课教师2人(担任语文、数学学科教学)。

二、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有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小学教育专业(正规本科以上)。

3、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对教育事业热爱、有追求,欲通过招聘考试成为路北正式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的的智慧型人才。

(二)优先条件

1、师范院校师范类的小学教育专业、中文专业、数学专业等与班主任工作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优先。

2、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在岗位上取得一定成绩者优先。

3、专业对口,在校期间属于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取得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4、有特殊才能和学科特长,并取得过与之相关的个人竞赛荣誉、成绩者优先。

三、岗位前景

光明实验小学是青年教师成长的沃土和摇篮,历来对青年教师的进行有体系、有序列的培养,为实现青年人成为路北区正式教师的梦想助力、奠基。

四、报名流程

1、简历投至 358589625@qq.com

2、简历打包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包含内容:

本人学习经历、实习经历、工作经历及取得成果、奖励;本人特长、学历,学位照片;本人二寸正面照一张、全身工作照或生活照一张;本人电话等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和户口所在地;

3、择优面试,试讲,特长展示。

五、报名日期

从即日起到2019年12月30日止。早报名者将获得提前面试的机会。

六、地址说明

学校地址:光明西里51#小区

联系方式:13513076700(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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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srcw.com/indexpage/show.aspx?id=5576


武邑职教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可放宽至专科;

4、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过奖学金者优先考虑;学生干部优先考虑;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二、拟招聘学科(专业)教师

语文、数学、英语、机械、汽修、财会、音乐。

三、招聘办法

有意应聘者请电话咨询或者递交个人简历,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邮箱或者手机扫码报名,邮件名称为(姓名+学科+学历+毕业学校),学校审核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试讲、面试时间,请电话保持畅通。

电子邮箱:1014110286@qq.com

咨询电话:13363180650(李老师)

四、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笔试、试讲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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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Ndjbf40iMPr5PG7R6HE-0A


定州市开元学校招聘公告

定州市开元学校地处定州市经济开发核心区,东依胜利街,北邻星光路,西临正华大道,南接开元路。为储备优秀师资,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在职教师。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小学及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学科10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每学科5人,心理教师3人,音乐、美术、体育每学科5人。

二、大学毕业生应聘条件(注:在职教师不受此项限制)

1.应为省内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及全国211、985师范或综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对口,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可于2020年暑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正常派遣。

3. 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4.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5.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6. 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口语流利、沟通能力强。

7.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表达能力强。

8. 能熟练应用互联网络及常用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三、薪资福利

1.河北省内教育行业薪酬绝对领先水平,根据工作表现享受等级年薪;

(1)首席教师

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年薪30~50万元,学校奖励商品房一套(签订十年劳动协议)。

(2)骨干教师

高级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年级主任、评优课一等奖获得者,年薪20~30万元,学校奖励商品房一套(签订十年劳动协议)。

(3)优秀教师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送过小学和中学毕业班两届以上,在教育教学上取得过突出业绩者,年薪12~20万元。享受购房优惠。

(4)青年教师

①博士、优秀硕士,985、211高校有学科特长的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出众的,薪资待遇参照骨干教师政策执行,年薪20~30万元,享受购房优惠。

②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获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奖励者优先;年薪6~12万元,享受购房优惠。

2.健全福利:提供五险一金,学校设置教职工大病专项基金,额外缴纳大病险;

3.优惠政策:教师子女学费减免,提供免费住宿,享受就餐补助和购房优惠等政策;

4.专业发展:教学、德育工作享受全员一对一师徒结对指导,丰富的省市级教研培训机会,省内外知名学校交流学习机会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职称等级晋升机会;

5.业余生活:每学年免费旅游聚餐,每学期团队拓展,享受每周双休、寒暑假、三八妇女节、中秋节、教师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福利。

四、招聘程序

有意应聘者,请将电子简历打包并命名为“应聘学科+毕业学校+姓名”发送至dzskyxx@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8:00。简历初审通过后,学校将于1月3日前通知试讲、面试具体安排,试讲和面试合格者,一周内即可履行签约手续。

咨询电话

张老师:17732212263

陈老师:15175390880

周老师:1383319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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