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来啦
快转给有需要的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浙江省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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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与名额
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微生物学、农药学、中药学等专业技术人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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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磐安县户籍。
二报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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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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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到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联系人:胡女士 0579-84881212,18157996703,邮箱:1529125411@qq.com。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结合磐安县教师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 2019年磐安县实施定向委培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磐安县户籍,当年报考普通高校,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磐安教育事业,并与磐安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培养学科、数量及院校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2019年定向培养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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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
报名时间在高考分数公布后,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时,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2)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同时将书面志愿填报表送磐安县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3)面试和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将名单抄告我县。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并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在磐安教育网和磐安人才网上公示3天。
(5)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磐安县教育局人事科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6)投档及录取
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四学习费用与管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定向委培的学生原则上应回磐安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县教育局与承办院校具体商定。
五就业与待遇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磐安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学校的相应学科教师岗位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
本公告的招生计划和程序办法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可向磐安县教育局人事科咨询,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84652581。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用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文件精神,经编外用工招用备案(备案号 BWYG2019--016),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9名磐安籍协管员(新城中队协管员)。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用协管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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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6日-6月27日(上班时间8:3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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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13室。
2019年磐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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