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朋前经纪人威廉在陈志朋生日的第二天宣布终止14年的合作,并曝光原因是“长期拖欠经纪人佣金”。
由于陈志朋之前的官方工作账号都在威廉手里,所以在工作室的微博上也发了终止合作的声明,并且回应了粉丝问灰V的问题,说是“没有交费,我不能掏自己的腰包来给他充面子吧”。不过很快这个账号被禁言了。
但也足够让人感受到,两人在金钱上闹得十分不愉快。
于是,网上便迎来了一波交锋。有支持经纪人维权的,有为陈志朋叫屈的。
其实经纪人与艺人因为钱闹掰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这个现象的背后,究竟是艺人忘恩负义还是经纪人贪得无厌呢?
其实艺人和经纪人这样的组合是很奇妙的,本是相互成就的关系,但很难达到相互感激。一不小心就能掰扯点是非出来。
艺人如果走红了,会觉得自己天命如此,或者觉得是自己的实力和努力使然,跟经纪人关系不大。反而觉得经纪人一直要分成,要佣金,还数额很大,无异于吸血。
经纪人这面却并不会觉得自己是坐享其成,带艺人还是很辛苦的,不仅要鞍前马后地伺候,辛苦应酬周转为艺人争取机会,费劲心思将人捧红后,人家却翻脸不认人,过河便拆桥。那在经纪人看来这艺人就是忘恩负义。
之前张柏芝主演《喜剧之王》一炮而红后,就以“经纪人条件太苛刻”为由,要求和前经纪人朱永龙解约。朱永龙这面的说法是张柏芝不想付佣金,控告其违约,追讨薪酬。
有些个人经纪只是与艺人有口头协议的,面对艺人违约,真要追讨佣金还费劲,导致会有毁掉艺人的行为。
比如之前韩磊被前经纪人举报税务问题,业内知情人士就透露,是因为韩磊签了新公司后,前经纪人不满。
这次陈志朋前经纪人也指出陈志朋违规操作收入,其要玉碎的意图也很明显。
谁都不甘自己的付出打水漂。
可以看到很多剧组招募中,启用新人的会强调未签约优先。就是不想自己签下来,不能白白培养了别人家的人。有时候也会置换,我们家的剧用几个你家的人,你家的剧用几个我家的人。
人家顺带的资源都紧着用到自己人身上,经纪人辛辛苦苦拼来的机会要是为别人做了嫁衣,又怎么甘心。
以至于有些艺人与经纪公司合约到期,经纪公司都不想放人。想周笔畅跟天娱不续约还闹出挺大动静,贾静雯合约到期不续还被前经纪人指责忘恩负义。
艺人们换经纪人换公司,大多是寻求自身更好的发展,但前经纪人却总觉得遭到了背叛。
其矛盾的症结其实在于对自身的价值估计过高,对对方的付出不能客观看待。拿着感情说事,但首要考虑的还是自身的利益。
一般来说,经纪人的收入是基础工资+佣金分成的模式。说白了这份工作就相当于销售工作,要将自己的艺人推销出去,帮艺人接到的活越多,收入就越高。
但是,陈志朋这面也委托助理进行了回应,第一段就透漏了两点关键信息,一是两人口头约定的经纪合作事宜,二是陈志朋每月向威廉支付固定的经济报酬,无佣金约定。
这里就有两个不规范的地方。一是没有合同约束,双方利益难以保障。二是收入分配模式两人并没有统一的认识。
在经纪人威廉第二次发文里可以看到他那里认定的是行业常规的支付模式。
就这样的情况下,两人还能合作14年,网友们都觉得很奇怪。其实也不怪,以前收入不多,分歧没那么大罢了。
其实如果签约公司,因为前期基本靠公司包装揽活,收入一般是三七分,艺人自身只占三分,公司拿下大头。像之前天娱与他们选秀出来的新人签约都是这个分成比例。
一般来说,分配比例会逐年上升,成熟点的艺人就自己拿大头了,最终会是艺人七分,公司三分。
与公司合作的经纪人基本也是公司开固定工资,并根据业绩进行佣金分成。
不过也有一些个人经纪人是直接跟艺人合作,合作方式比较自由,但经纪人方面承担的风险也大。一般固定工资加佣金分成的模式是最常规的。
但是因为是直接合作,合作形式主要还是看当事人两方具体的协商。拿固定工资这种比较适合成熟艺人,艺人自身的名气已经足够揽活。
如果是纯佣金分成的,一般五五开,比较考验经纪人实力,前期投入大但后期回报也大。带新人尤其有压力。前期收入微博,后面将艺人打造红了,收入高了,艺人却跑了的情况比比皆是,这也很打击经纪人这种合作方式的积极性。
经纪人和艺人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两类工作,合作才能共赢,闹翻基本是两败俱伤。
但是,谁工作又不是为了钱呢?合理分配是有效化解矛盾的基础。签订合同是相互尊重的保障。
以前经纪人直接跟艺人口头协议就合作,靠的是情分和信任。但是往往经不起名利、金钱的诱惑,深入娱乐圈大染缸之后,利益牵扯才是最牢固的绑带。
艺人要服从工作安排,增强自身业务能力,不给经纪团队添麻烦方可得重任。经纪团队要能为艺人接到工作,才算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