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7日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在安阳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 听取和审议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 审查和批准安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3. 审查和批准安阳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4. 听取和审议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 听取和审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 听取和审议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 选举事项;8. 决定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9. 决定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1日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至2月22日在安阳市职工文化体育中心举行。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安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安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彰优秀市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补选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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