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对扬尘污染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扬尘污染系列检查,发现较多突出问题,现予以曝光。
曝光问题1
3月27日,长江二路渤海十一路陈家村拆迁工地出现污染高值,现场排查发现露天建筑垃圾未进行覆盖,拆迁作业时未使用雾炮。
曝光问题2
3月27日,盛华路渤海十路黄河新苑北侧出现污染高值,现场排查发现多处露天沙石料未覆盖,建筑石材乱堆乱放,挖掘机作业未使用雾炮。
曝光问题3
3月28日,渤海十九路黄河一路西南侧出现污染高值,现场排查发现多处露天裸土未覆盖,挖掘机作业有雾炮但未开启。
曝光问题4
3月28日,盛华路渤海十路黄河馨苑北侧出现污染高值,现场排查发现车辆经过路段积尘严重,挖掘机作业有雾炮但未开启(已进行劝阻,雾炮开启)。
曝光问题5
3月28日,盛华路最西侧大桥下出现污染高值,现场排查发现多处露天裸土未覆盖。
曝光问题6
3月29日,长江六路渤海十九路东南角出现污染高值,现场排查发现有露天裸土未覆盖。
曝光问题7
3月29日,长江三路渤海二十路悦溪花城南侧出现污染高值,现场排查发现露天裸土及建筑垃圾未覆盖,硬化路面未覆盖,车辆经过时会造成扬尘污染。
请相关县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严肃查处。请其余县市区引以为戒,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扬尘监管水平,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