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刊发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云南省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军的落马细节。
身为国家级景区的负责人,赵军却私欲膨胀、附雅逐利,为迎合自己对兰花的“爱好”, 屡次将兰花投资作为向商人索要钱款的借口,先后花了360万元左右投资兰花谋利,最终获刑三年十个月。
赵军,1973年6月出生,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食品检验检测院院长;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作为90年代的大学生,赵军受组织重点培养,他37岁提任副处级,40岁任正处级干部,可谓一时风光无限。然而,走上领导岗位的赵军,在与商人老板的交往中思想开始发生变化。
“觉得我也是正处级了,想要住更好的房子,想要有更多的钱。”
“公务员就不能有钱,谁说的?”
赵军升官发财的念头开始与其对兰花的“爱好”相投。伸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是他的惯用手法,其借口是“爱好兰花”。
为了搞好兰花养殖,他曾辗转大理、保山等地赏兰、购兰,其收受的钱款,除了少部分用于日常开支外,多被其用到兰花投资上,甚至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投资兰花。赵军“爱好”兰花的行为,给不法商人提供了“围猎”的突破口。
2013年至2014年间,在大理州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筹备阶段,赵军千方百计插手工程项目,让商人张某某、洪某甲的公司中标。为了不白帮忙,赵军以养兰花为由,向公司老板提出“借款”,将资金转入其指定的他人账户。
凭借“借鸡生蛋”式的运作,赵军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频频以兰为名,炒兰获利。2019年,赵军以合伙养兰花为由,又两次要求另外一位商人帮其“垫付”兰花款,从中违规获利46.53万元。
“2014年以来,先后投入360万元左右去投资兰花谋利,其中有一半以上资金是以借为名受贿或靠垫资借款投入。组织约谈我期间,我还多次与他人串供。”赵军在忏悔录中说道。
2022年3月25日,大理州纪委监委对赵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3月28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9月,大理州纪委监委给予赵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12月,赵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