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博尔赫斯的一个短篇小说,深意长久,像是寓言。国王请来诗人,记录一场浩大战争的胜利。诗人写了三次。第一年拿出一部长诗,得到一些奖赏;第二年修改成一首短诗,得到更多奖赏;第三年只剩了一句话,让他自己震撼,也让国王震撼。这一次的奖赏是什么?是国王把他杀了。
博尔赫斯没有饶舌,没说什么原因。在这件事之中,懂诗歌的国王起了主导作用,即使第一稿第二稿都好,也还是让诗人再做修改,直到写出神作。这可能表明在博尔赫斯心中,诗的方向是用最简洁、精确、到位的语言描述事物,其巅峰是如有神助的感知、造物能力。而国王的认知浅一些,觉得写出这种神作的诗人也成了神,不该存于世上,除了送他离世升天,再没有配得上这件事情的奖赏。
实际上,这里没有考虑到那位诗人的感受,他只能在这个寓言中被动存在吗?他只能埋头写诗,无足轻重,听凭安排吗?但我读博尔赫斯时,没有想得更多,因为那时写诗的我还年轻,对诗歌进阶的考虑,要远远多于自身境遇。
下一个问题是,如果博尔赫斯写一首有关战争的诗,他的语言会达到那种最简洁、精确、到位的描述吗?这样要求,本身不太合理,只要他对诗的领悟方向是对的,自己是否达到又有什么关系?
在他的诗里,我确实读到了战争。
是一首标题很长的诗,《献给贝阿特丽斯·比维洛尼·韦伯斯特·德布尔里奇》,诗中他写道: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我已死去的祖辈,
后人们用大理石祭奠的先魂,
我父亲的父亲阵亡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边境,
两颗子弹射穿了他的胸膛,
死的时候蓄着胡子,
尸体被士兵们用牛皮裹起。
我母亲的祖父,
那年才二十四岁,
在秘鲁率领三百人冲锋,
如今都成了消失的马背上的亡魂。
只有朴实、简洁的叙事。他平静的语气中,不去铺张献出生命的豪壮,不去抒发失去生命的悲情,怎么看起来都像是平平常常的事,像他们人生中必定出现的境遇。博尔赫斯所要做的,只是精选前辈沙场捐躯的场景和几个细节,写出来交给读诗者自己体会。
这样写的妙处,在这首诗本身。那个长标题中的名字,是他心仪的一位女生,却不肯留在他身边。他要用一首情诗,述说自己能给她的一切,打动她的心。让人想不到的是,博尔赫斯竟然从两位祖先献身其中的战争说起,这是不是有点任性?当然你可以认为,这里有他骄傲的血统和继承,是对女友的精神呼唤。
那时博尔赫斯三十多岁,还没到图书馆工作,没有固定薪水,他能给那位女生的,物质范畴的很少,精神境界上的很多。
现在继续读,读完这首诗。
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
以及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
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
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
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
关于你自己的理论,
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我叹了一口气,这是人类最美的情诗之一,或者按网友们的惯用说法,美到令人窒息。我的记忆里,能够坦诚开放自己的神识让人查看,能够感知已有事物、创造未有事物,这两个层面上,暂时还没找到与博尔赫斯这首相媲美的情诗。
南美洲诗人中有一些情圣、情痴,在程度上超过了其他大洲的诗人。
说他开放神识,借用了玄幻小说里的概念。在玄幻作品里,一个修行者的神识,只对完全信任的人打开。博尔赫斯的神识中有他身上的历史,他的情绪,他的智慧,他对心仪女生的理解,他眼里的风景,他所有的情绪,也就是诗歌中他能展示给“你”的一切,都是只有他才拥有的东西,包括寂寞、黑暗、饥渴、困惑、危险、失败。这种姿态是诚惶诚恐的,这些东西是无比珍贵的。
他在诗中感知的已有事物,包括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先辈们血洒疆场的亡魂,也包括他自己写的书、做的梦,等等。为什么它们不出现在寻常诗人的情诗里?它们又是怎样在博尔赫斯诗歌中出现的?你读了这首诗可能有自己的回答。
其中一个原因是,它们本来离情诗很远,跋山涉水一样的距离,要在博尔赫斯给予重新感知之后,设立好它们进入情诗的条件和环境之后,才可以畅通无阻。
他在诗中创造的未有事物,应该是我们更感兴趣的。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这是博尔赫斯在诗歌中创造的事物,是他给予的命名,以前没有人做。我读到这一句稍稍愣了一下,体会到他为此命名的含义:他是在说,对一位心仪女生的忠诚,不仅是他的第一次忠诚,也是如信仰般的忠诚,而且是首次有了信仰的那种忠诚,不是第二第三次信仰、改来改去的信仰能比的。这些深入和复杂的意识,就由诗人投放在他创造的词组“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很妙,很棒。
还有一句更复杂的,是有很多词组成的长句子:“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这句话里,都是常见的用词,语义也很清晰,不是思辨上的复杂,却是审美意趣上的复杂。
我们先从简单的部分开始理解。
如果他写的是“我给你一朵黄玫瑰”,有客观的因素,也有主观的因素。花店女孩会说,黄颜色充满活力和欢快,与乐观、温暖、快乐和幸福联系在一起。画家会说,在一幅画里,柠檬一般纯净的黄,其实比白色还要明亮。而诗人眼里,黄颜色象征着光辉、黄金和太阳,黄玫瑰的代表了温暖的晴天,是一种绝对的美。
如果他写的是“我给你一朵黄玫瑰的记忆”,有了“记忆”这个词,比先前多了说不清楚的一些东西。在心理上,这种情绪记忆也包含了审美情感的内容,往往会持久,会强化,会有个人意志的修改。也就是说,对一朵黄玫瑰的记忆,你与别人不同,以前的你与现在的你、未来的你不同。
再看他在“黄玫瑰的记忆”前的修饰限定“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与一个清晨看到的相比,没有本质区别,都是看到黄玫瑰的非常好的时间点。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看到的,则与其他时间点看到的迥然不同,因为这个时间点被诗人推远了,以至于推得太远,远不可及。
诗人在那个足够遥远的傍晚看到一朵黄玫瑰,然后就想着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看见如黄玫瑰的你?
或者反过来。
诗人在现在的某一天看见如黄玫瑰的你,然后就想起那个足够遥远的傍晚看见的一朵黄玫瑰?
诗人的造物能力,与感知能力一样,都要激发出来,达到巅峰状态。
时间诉说一切,诉说人类亘古不变的情感。这就是博尔赫斯在诗中所说的,他设法保全的、不被时间和欢乐和逆境触动的他自己的核心吗?
我们是诗人,我们读这首诗,要学到博尔赫斯的方法,在自己的巅峰状态,感知已有的事物,创造未有的事物。
特邀编辑:董学仁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