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又是一年毕业季,正是青春扬帆时。当毕业歌声再次响起,
祝贺你们完成学业,步入社会,开启人生新篇章!
今年的毕业季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你们站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与伟大的时代同向同行、共同前进。希望你们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以梦为马,不负韶华,找准自己的定位,把个人成长成才与社会需要、人民幸福结合起来,让青春在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在你们走向职场之际,西宁市各级就业服务部门也如约而至,上下齐心,为你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你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办理社会保险,并及时到户籍或就业单位所在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进行就业登记。还要与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查询你的档案转接情况。这些都关系你的切身利益,请一定重视起来。
——正在求职的同学,如果你是本地户籍和常驻地(持居住证)在西宁,可以到就近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也可登录“青海人社APP”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享受政策服务:需要岗位信息的,可以获得职业介绍;需要提高求职技巧的,可以参加职业指导;需要提升技能水平的,可以参加职业培训;需要增加工作经验的,可以参加就业见习。我们也会主动与你取得联系,为你求职提供服务。
——准备创业的同学,你可以到各县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委托的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申请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已经申领营业执照的同学们,可以申请1万元的创业补贴,获得资金支持,还可以就近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获得开业指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综合服务。
这里还要提醒大家,求职中要擦亮眼睛,注意防范中介机构乱收费、用人单位扣证件、培训就业被贷款等陷阱。如遇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市、县区各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最后,也希望同学们要正视就业形势,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先生存、后发展”的就业观念,以务实的心态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定位好自己的择业目标,争取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祝愿同学们都能把握职业选择,成就事业梦想,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服务社会,奉献国家!
一、办理条件
凡《报到证》派遣至西宁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省内外院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乡镇(街道)及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办理报到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线上报到登记
登录“青海人社通”APP首页,在“热门应用”界面找到“高校毕业生登记”,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到登记。
三、线下报到登记
(一)报到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西宁市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二)报到登记县区电话及地址
城东区:0971- 8208267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68号中惠紫金城行政服务大厅四楼西厅
城西区:0971- 7656780 6150341
地址:城西区黄河路27号2楼城西区市民服务中心
城中区:0971- 8238440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庄和路6号区政府大楼7楼
城北区:0971- 5114658 5131285
地址:城北区宁张路44号城北创新大厦14楼
大通县:0971-2726629
地址:宁大高速4号桥出口200米处大通县就业服务局
湟中区:0971- 2237900
地址:湟中区庄隆路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
湟源县:0971-2431028
地址:湟源县城关镇青藏路1巷167号丹噶尔青稞酒大酒店5楼
高校毕业生线上求职服务指南
亲爱的同学们:
如果你需要查看就业岗位信息,可登录青海公共就业招聘服务平台(PC端口)或关注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xnsrsj)及各区县人社微信公众号,直接向招聘单位申请应聘;如果你想发布求职信息,也可以登录“青海人社通”手机APP或西宁智谷HR一站式服务平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高校毕业生个人可享受的政策:
1、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技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补贴
有提升就业能力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到县区就业部门申请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创业”等培训。其中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还可以按实际培训天数享受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及每年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对其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
4、创业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在青海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5、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补贴
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生活费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要求执行;生活费补贴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
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政策:
1、企业社保补贴
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根据“先缴后补”的原则,按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劳动合同期内不超过4年的补贴。同时,按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已享受见习补贴一次性奖励的见习基地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2、就业见习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含中职院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留用率达30%(含)以上不足50%的,按7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留用率达50%(含)以上的,按10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职业介绍政策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推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2年、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分别按每人200元、300元和4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来源: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