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为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招聘共15个岗位36人(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辅警工资按每人每月2800元经费标准核定和保障(不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身高要求: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55cm及以上;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6月20日9∶00-17∶30,逾期报名无效。
地点: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培训中心大堂(蒙自市天马路91号)。
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时需提交《红河州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可打印或手写,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即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时间:2021年 6 月 23日 8时30分。
地点: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培训中心大会议室(蒙自市天马路91号)。
加分条件: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面试成绩加10分;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辅警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面试成绩加9分;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面试成绩加8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服务年限满5年以上的,面试成绩加8分,满2年不满5年的,面试成绩加5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面试成绩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计分,不重复累加计分。
(三)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
纹身:面颈部纹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不合格。
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出现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每个岗位只进行一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相关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红河交警”官方微信和微博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试用
公示结束,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试用资格。
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红河交警”官方微信和微博公众号上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场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岗位和工作地点服务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调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719027。
监督单位:州公安局政治部(监督电话:3712297)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监督电话:3719030)
为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充分发挥辅警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和反恐、防暴、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河口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在河口县公安局从事协助民警开展一般警情处置、辖区治安巡防、查缉等警务辅助工作的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限男性),由县公安局根据个人能力素质安排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高要求:165cm以上(含165cm);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5.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优先聘用条件
1.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校期间、在兵役期间有立功受奖表现;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军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至6月5日,8∶00-18∶00。
2.报名地点:河口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联系人:唐警官:18487332768,张警官:18848785759)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注意事项:报名时需填写《河口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粘贴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优先聘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体能测评
测评内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四)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
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
根据相关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口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口公安”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试用
公示结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须自行到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工资按1600元/月标准核定,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2100元/月标准核定(基本工工资1600元/月+月绩效考核工资500元/月),年终绩效考核工资为615元/月,最终发放绩效数额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工龄工资为工作满一年增加100元,最多不超过500元,伙食补助为450元/月(不发放到个人)。河口县公安局根据工作任务性质和特点,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总金额800元左右),实际工资福利待遇达4000元左右。
五、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河口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河口县公安局
2021年5月22日
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红河州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隶属于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下设红河州云上梯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红河哈尼梯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3个全资分(子)公司;持有蒙自市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口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37家公司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州域旅游资源、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酒店住宿、国际旅行社、车辆租赁、文化产品开发投资、场地租赁服务、文艺演出等。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经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员工以任人唯贤、德才兼备、追求业绩、学习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相关专业优先为原则;从品德、能力、学识、经验、心智、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为公司吸引到合适的人才。
二、招聘需求
本次公司招聘人数为5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需求表》。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应聘者需如实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个人资料,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另凡与公司高管及本次招聘负责人、主考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公司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社会不良信用纪录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结束。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公司邮箱:hhlytz@163.com。
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个人简历、应聘承诺书(附件3)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4.个人征信报告扫描件(详细版)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注:请应聘人员将上述资料统一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司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会接到通知,请各位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错过考核。
(三)面试
面试主要以问答形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相关岗位的任职经历、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每个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到蒙自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应聘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及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
1.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统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由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薪资待遇7500—11500元。转正后具体薪酬根据其从事岗位按照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2.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事专员
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统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由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薪资待遇2500—5000。转正后具体薪酬根据其从事岗位按照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3.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专员
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统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由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薪资待遇2500—5000元。转正后具体薪酬根据其从事岗位按照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4.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计
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统一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由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薪资待遇2500—5000元。转正后具体薪酬根据其从事岗位按照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岗位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若有岗位无符合岗位要求人员通过面试,此岗位则视为招空岗位,将择期重新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15911880119
邢女士,18087319389
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1.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需求表.doc
附件3.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承诺书.doc
附件2.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xlsx
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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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信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高级前端开发(1人):
岗位描述:
1、与设计人员、后台开发人员配合,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页面的开发工作;
2、负责代码搭建,实现网站/手机前台效果;
3、负责公司现有项目和新项目的前端修改调试和开发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前端开发经验;
2、熟悉 Javascript/CSS 及主流前端类库、框架、工具,如jQuery,Vue,React等;
3、熟悉各类小程序开发(如阿里、微信、头条、京东等小程序)
4、对页面布局有深刻理解,注重代码的简洁性、重用性、模块化、组件化;
5、熟悉前端构建工具,如Gulp、Webpack等;
6、熟悉Web前端性能优化,了解前端安全相关知识;
7、逻辑思路清晰,能够快速学习和掌握新技术,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乐于分享与沟通;
8、具备良好的需求理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薪酬待遇:年收入10-15万,提供五险一金。
工作地点:昆明
高级后端开发(3人):
岗位描述:
1、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需求分析;
2、进行软件项目业务流程设计工作;
3、完成进行软件项目代码实施工作;
4、完成软件代码进行测试、整合、发布、部署工作;
5、编写整理项目的技术文档;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后端开发经验;
2、JAVA基础扎实,理解io、多线程、集合等基础框架,对JVM原理有一定的了解;
3、熟悉Linux常用命令,熟悉Linux环境下开发调试和部署;
4、具有JAVA项目开发经验,精通JAVA语言,J2EE体系结构;
5、熟练掌握MySql、Oracle、Redis等常用数据库。具备一定的数据平台架构经验,熟悉数据仓库建模及ETL设计开发者尤佳;
6、了解Spring、SpringMVC、Springboots等开发框架;
7、具备python常见数据分析尤佳
8、逻辑思路清晰,能够快速学习和掌握新技术,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乐于分享与沟通;
9、具备良好的需求理解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薪酬待遇:年收入10-15万,提供五险一金。
工作地点:昆明
简历投递:
应聘邮箱:yndxszhyx@163.com
咨询电话:0871-68194405
联系人:李女士
来源 加油红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