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虽然区别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为四等。但是,四等人制不过是一种“族群等级制”,即是赋予各族不同的“身份”,并因身份的差异而给予不同的权利。
这种身份制度所蕴含的是族群歧视制度,而不是“隔离”,各族人民的迁徙、杂居与交往自由完全未受限制。
元朝各族人士互动的基础是社会阶层,而不是族群。蒙古、色目士人交往的主要对象为汉族士大夫,而不是本族群的中下层。而其交往之基础与汉族王朝时代士大夫并无不同。
汉族王朝时代之社会网络主要系以姻戚、师生与同年、同僚、同乡为经纬,元朝的情形大体相似。
过去学者所说:元朝禁止征服民族与汉人通婚,可说是完全无根据。元朝不仅未曾禁止异族通婚,而且立法加以规范,近年的研究更显示,各族群间通婚颇为频繁,而族群间之通婚不仅促进血缘交融,并且与涵化具有密切的关联。
中国士人婚姻素来注重门第,因为婚姻与仕宦原是相辅相成。唐代以后,门第观念虽较前减弱,士绅家庭之婚姻仍然讲求门当户对,人物相当。
元代蒙古、色目士人与汉族士人通婚者甚多,例如:元统元年进士录显示,该科录取蒙古、色目进士五十人中,其妻子具汉姓者十六人,母亲具汉姓者更达二十七人。
这些具汉姓的女子,当有不少为真正之汉人,亦应有不少出身汉人士族,充分反映族际婚姻之频繁,可惜这些汉族女子之家世往往不可追寻,是否出于书香门第及因何与异族联姻,已难以探究。
在现存史料中,各族士人因科举或学问而结联姻娅者尚存有数例:(1)许有壬娶赵世延女:许有壬(1287—1364),河南汤阴人,延祐二年(1315)进士,元朝中、后期著名之文学家、政治家。
其续弦赵鸾(1308—1341)为汪古人赵世延(1260—1336)之女。赵世延“以勋门将胄”,官至奎章阁大学士,在政、学两界皆拥有崇高地位。
其女鸾幼承庭训,不仅通经且能书、善琴,为一才女。世延以赵鸾为有千继配,乃因师生关系。
赵世延为延祐二年会试读卷官,有壬为其大力拔擢的门生。陈旅《故鲁郡夫人赵氏墓志铭》说:
鲁公(指世延)文学政事重海内,选婿之称难其人。初参政(指有壬)以进士廷对,鲁公参与中书为读卷官,其对在第三等,谓同列曰:
“此人言行磊落,可力争宥第二等。”世以为知人。及参政为两淮使,丧偶且期,值鲁公还金陵别业,因读好,于是夫人归焉。
以后翁婿二人在政治及学术上合作颇多。
不忽木娶王寿女:不忽木(Buqumu),康里人,是色目人中最早的儒者与曲家,也是世祖末年成宗初年的朝廷重臣。
其原配寇氏卒后,娶王寿女,寿为雄州新城人,官至集贤大学士,曾与不忽木同侍裕宗真金东宫。吴澄《鲁国太夫人王氏神道碑》叙王氏(1275—1310)归不忽木的经过说:
会康里公丧初配,议者咸曰:“贵族重臣,有学行可妻,宜奠如公,遂以夫人归焉。”王寿以其女为不忽木继配,显然不仅因为后者的政治地位,也是由于他的学术。
王寿本人虽是以胥吏晋身官场,却是一个士人。因此,这一段婚姻,也可称为士族联姻。不忽木育有二子,次子峻崾(1295—1345)是最负盛誉的书法家,便是王氏之子。
笃列图娶马祖常妹:笃列图(1312—1348),蒙古捏古氏,父亲靖州路总管,母为汉人王氏。
笃列图为至顺元年(1330)右榜状元。其妻为汪古族著名文人延祐二年(1315)进士马祖常之妹。
至顺元年祖常为礼部尚书,知贡举,笃列图正为其拔擢之门生。笃列图与祖常之妹结姻,即因此一关系,故王逢咏其生平,有“琼林宴状元,银屏会佳婿”之句。
赵期颐娶答禄乃蛮氏:赵期颐出身汴梁宦家,泰定四年(1327)进士,累官西台治书侍御史,诗文及篆书皆颇出色。
其妻答禄乃蛮氏,为乃蛮塔阳罕弟屈出律之后。其家虽累代将门,但久居汉地,落籍河南永宁,与汉人通婚频繁,子孙多钻研儒学,高度汉化。
期颐所娶为台州路达鲁花赤别的因(1229—1309)之孙女,其兄弟守恭、守礼皆为进士,守礼为期顾之同年,两家可能因此而联姻。
期颐并因此婚姻而成为至正二年(1341)进士及名文人答禄与权之姑父。
周永言欲以丁鹤年为婿:丁鹤年(1335——1424),回回人,出身宦家,其兄吉雅谟丁及爱理沙皆为至正进士,鹤年却不事科举,亦未出仕。
鹤年为元末明初大诗人。其在早年已露才华,据戴良《高士传》说:豫章周怀孝,楚大儒,时寓武昌,执经问难者比肩立,然独器重鹤年,且欲同归豫章而妻以爱女。鹤年以母老,诸兄皆官千里外,无他兄备养,辞不行。
此段姻缘,虽因鹤年急于归里事母而未能达成,但可反映汉族名儒因爱惜色目青年之才华而欲以爱女妻之。
合上五例,可见蒙古、色目、汉族士人阶层之婚姻往往超越族群之界限,而以材识及士人之共同身份为基础。
师生关系在儒家伦理中,与君臣、父子并列,甚为重要。这种关系在士人社会网络中,是最基本,也是最经久的一环。
汉学原为汉族人士所专长,蒙古、色目人则较为后进,因而在各族群人士之师生关系方面,大多系汉人为师,蒙古、色目人为生。
就教学的性质而言,师生关系大体可分为学校、家塾与拜师及问学三种而言:1.学校。元代的学校,有国子学、地方官学及书院三种。
就异族人士师生的关系而言,有关地方官学与书院的记载极少,在此不拟叙述。
国子学系以官宦子弟为教育对象,而学生录取名额中,蒙古生占一半,而色目、汉人则各占四分之一,故对蒙古、色目生大有优待,国子学遂成为培养蒙古、色目士人的一个主要摇篮。
国子学向以名儒任教。执教国子学的名儒许衡、吴澄(1294—1333)、虞集(1272—1348)等人遂皆拥有不少蒙古、色目弟子。
在书院中肄业而与汉儒形成师生关系者,今仅知哲理野台。哲理野台为蒙古脱托历人,至顺元年(1330)进士,能诗善书。早年肄业西湖书院,为著名文人义乌黄溍(1277-1357)弟子。
2.家塾与拜师。散处各地之蒙古、色目人,大多皆无进入国子学之机会,不少官宦人家聘请汉族名儒为家庭教师,教导子弟。
最早之例证为汪古马氏,早在宪宗二年(1252)马月合乃受命料民丁于中原,即罗致名士敬“授业馆下”。
马氏为元朝科第最盛之色目世家,其家学术之盛,当以聘敬铉为师为滥觞。元朝立国中原以后,蒙古、色目人聘请汉儒为师者自然更多,如蒙古酎温台氏蓦克笃(1245—1301),官至福州新军达鲁花赤。
许有壬所撰墓碑称他“雅尚儒术,延名师以教子”,以致其子万家闾(1278—1342)、诺海皆以汉学见长,其甥海直则登至治元年(1321)进士第。
又如蒙古珊竹氏拔不忽(1245—1307)出身将门,官至江东宣慰使,晚年居真扬间,聘王柏弟子、孔孟颜三族教授张塑及吴澄为师,以教其子。
更如顺帝初年之权臣马札儿台(1285—1347)聘浙东大儒吴直方教授其子脱脱(1314—1355)脱脱深受儒学陶冶,后任中书右丞相,曾大行“更化”,推行儒治。
曾聘浦江名儒郑深(1314—1361)为其子哈剌章之师,哈剌章于元亡前夕,官至中书平章政事。
除去延揽汉儒为家塾塾师外,又有不少蒙古色目家遣其子弟从学于汉儒,而其从学方式已难确考。
3.问学。“问学”乃指士人成年后向名师请益,并因而建立师生之谊。如汪古人高唐王阔里吉思问易学于江西永新人吴鄢(即张应珍)。
畏吾儿人小云石海涯,早年承袭父职为两淮万户府达鲁花赤,辞职后北上大都,问学于诗文大家姚燧,以致后来成为著名曲家。又如马祖常青年时曾以经史疑义问学于名儒张翌。
以上所述皆为汉人为师而蒙古、色目人为徒的例证。及至元代中后期,不少出身中下门第之蒙古、色目人在汉学中浸润已深,却无仕进之途径,因而出任教职。
如于阗人李公敏“教授于青齐之间”。回回人买闾及哲马鲁丁分别担任和靖书院及书院山长,而伯颜宗道更是誉满河北、学者云从的经师,皆应有不少汉族弟子,可惜不见于记载。
隋唐以来,科举制度下的座主与同年是士大夫社会政治网络的核心部分。及第者视座主为恩门,而同年之间亦互相视为手足。
如清王夫之《宋论》所说,座主与门生之间“揄扬名目,至于终身,敦尚恩记,子孙不替”。
元朝科举制度不及唐宋重要,但是座师与同年仍构成士人间超族群关系的重要基础。
元朝科举制度下的座主与同年是一个多族的群体。无论乡试、会试与御试,考试官皆于“有德望文学常选官内选差”,族属不是选考试官的主要评准。
事实上,考试官以汉人占多数,但也不乏蒙古、色目官员,例如延祐二年首科廷试,知贡举为平章政事李孟(1255—1321),读卷官为参知政事赵世延与集贤大学士赵孟頫(1254—1322)。
其中赵世延为色目人。至正十一年(1351)廷试提调官中书平章政事定住(?一1355)。读卷官为中书左丞韩元善、翰林学士李好文(1270—1324)、参知政事乌古孙良桢及翰林待制吴当。
其中定住为蒙古人。而每科考试录取之乡进士及进士原则上各族人数相等,维持族群均衡的原则。
与前代相似,元朝各科座主与同年不分族群保持密切的联系并不时聚会。如泰定元年(1324)进士宋娶所撰《同年小集》记述了其在北京座主及同年于天历三年(1330)聚会的情形。
泰定元年科共录取进士八十六人。此次参加同年小集者十一人,因疾不赴者三人。序中所说座主为蔡文渊,东平人。右榜各人皆蒙古、色目人,而左榜则为汉人、南人,可见年谊超越族群之分。
元朝的政府是一多族群的官僚组织。虽然“族群等级制”造成各族政治菁英政治权力的不均,但并未阻绝汉人、南人的入仕。
元朝中期共有品官二万二千四百九十人,其中30.12%为蒙古、色目人,69.88%为汉人、南人,可见宫僚组成的族群多元性。
各级政府机构内官员成份也是多元的。不过,其成份的族群分配因机构性质的差异而不同。有些机构是蒙古、色目人的保垒,汉族人士很难插足其间(如怯薛、微政院、大宗正府、枢密院、宣政院等主管蒙古、吐蕃事务,宫中事务及军令的机构)。
大多数机构皆是各族兼用而不限于蒙古、色目。而主管文史、图书、及教育的机构中,汉族官员则占多数。
翰林国史院、集贤院、国子学、秘书监、奎章阁与宣文阁等皆是如此。据估计,翰林国史院人员中,汉人、南人约占52%,蒙古、色目人约占31%,而族属不明则有16%。
秘书监官员之名录仍存,据初步统计,各族群官员之比率与翰林国史院相似。蒙元前期,由于语言及文化的差异,各族同僚不仅不易建立友谊,而且沟通甚为困难。
有如马祖常所说,同一机构之中,各族官员“连位坐署,哄然语言,气俗不相通”,唯有倚靠翻译人员的协助,始能商讨公事。
但是,这种情形在中期以后发生甚大的改变。蒙古、色目官员汉文化水平提高,尤其是在科举恢复以后,各族群官员间之隔阂大为减少。
而各文教机构所任用之蒙古、色目官员大多为进士或通谙汉文之士人,与汉族同僚具有共同的文化素养,交流交融甚少障碍。
在现存元人文集中,例证甚多。总而言之,蒙古、色目士人透过姻戚、师生、座主与同年、同僚等关系而与汉族士人形成一个超越族群藩篱的社会网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