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请于6月4日到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南门东侧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6月5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友情提醒:准考证一定要收好,建议多打印两份留存!根据老鱼以往经验,后续可能会有需要到准考证,当然只是有可能,总之有备无患。出了考场大家不要第一时间把准考证撇掉,留着吧,做个纪念也好。(有收藏癖的小伙伴可以忽略狼人)
就。。这么。。短
上战场之前 狼人带你重温下考试
笔试内容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要求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试讲,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备课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为讲课,基本技能测试等。其他人员的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知识和基础工作要求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成绩核算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6: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的总和。
幼儿园教师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3:7,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的总和。
除此 你还需要关心待遇问题~本次聘用属于区内自行聘用人员,一期为三年
~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月薪2200元,校医月薪4000元,幼儿园教师月薪2200元,保育员月薪1700元,保健医月薪2200元
~上述人员单位负担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险,生育险个人承担。
~合同期满,根据教育部门考核,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者,可优先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用,
~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上浮一期月薪的10%,其他待遇不变。
教育政策法规“原则方针类”高频考点速览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教育政策法规是必考内容,很多同学对枯燥、难记的法条非常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学习。其实,我们可以尝试将常考的法条内容进行分类,把同类的法条归纳起来集中解决。
这里,中公讲师就将教师招聘考试中常常出现的与“原则方针”相关的法条进行分类归纳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学生伤害处理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以上就是教育政策法规中“原则方针类”法条的高频考点,希望能帮助大家记忆和掌握,搞定教师招聘考试中的“原则方针”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