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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设乡村振兴、招商护商(人才科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经济金融六大类,总计50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下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24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研究生专业报名的,本科阶段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昆山户籍或昆山生源地,其中,以研究生专业报名且是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5、“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高校世界排名依据ARWU、THE、U.S.News、QS、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
6、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等资格须于2020年9月26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26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及国(境)外高校2020年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完成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岗位;不得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有关规定;
(3)2020年9月26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58.211.238.57:8003/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9月24日9:00—9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9月24日9:00—9月27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9月24日—9月28日的9:00-16: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9月24日9:00—9月28日18:00。
7、缴费时间:9月24日9:00—9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初审合格人员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逾期作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9月30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1、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定,综合评定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10%。
2、对参加综合能力素质评定的考生,将综合评定成绩与笔试成绩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公告。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昆山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纳入我市事业编制内管理。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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