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3第23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优尼泰克斯安全设备(昆山)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罚款2.1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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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尼泰克斯安全设备(昆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4日,法定代表人LLOYD MARCO FRANCO REPETTO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南浜路531号。(记者 杨登基)
发布日期:2022-08-19 22:49:09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