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公告
△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河北金融学院2022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后勤保卫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容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的资格证,可下行使用;以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能够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3: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网址:https://bdyw2022jszp.ibaoming.net/。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1月14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容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
(5)审核通过后,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月15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sjsyg@sina.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1月18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笔试时间和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三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须注明毕业后能够发给该生就业报到证)。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有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2.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所有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及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及管理
用人单位根据《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五、其他事宜
1.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312-5600304
报名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 0312-7907778、0312-5953889
400-1629-400、18946054039、18946054049
2022年1月4日
点击下载附件:1.容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2.容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学科分类参考目录
详情登录:
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12/1753.html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整体活力和干事创业积极性,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从我县2012-2020年招聘的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教师中择优选聘部分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选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数额
从我县2012-2020年招聘的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教师中择优选聘部分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50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岗位。
(三)近5年内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等次(不足5年的按实际考核年限为准)。
(四)符合任教学段的学历要求。
(五)具有符合任教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1月4日— 2022年1月10日)
以文件形式印发到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同时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brc.gov.cn/)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2022年1月10日— 2022年1月14日)
报名地点: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23室。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自行从容城县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容城县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报名表》一份,交纳报名考务费55元。
原则上仅限在现任教学段报名,不符合现任教学段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2022年1月15日— 2022年1月16日)
由县人社、教育等部门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工作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和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日内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核
根据学历、工龄、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职称层级和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表附后)。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
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考核成绩高的;②学历层次高的;③受奖层次高的;④参加工作时间长的。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
(七)选岗
依据综合成绩,按本人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具体岗位。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考核、体检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需查清后)办理增人增资、调配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格公开选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0312-5600304
教育局:0312-5556808
2022年1月4日
点击下载附件:1.容城县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岗位信息表
2.容城县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考核评分表
3.容城县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报名表
详情登录:
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12/1754.html
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我县急需紧缺教师的实际问题,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共计10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根据《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规定要求确定。另外,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配偶为承德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不含户口在集体户管理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年龄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提示: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以上解释范围内的2020年毕业生,2019年毕业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时,如择业期已经满2年的不纳入此范围);
7.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3.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通过国家(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特岗教师;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8:30至2022年1月19日15:00。
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操作。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通知单》和《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并牢记登录密码,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岗位招聘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22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一张试卷,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见笔试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物品,考务用品统一提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考生可登陆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信息表进行证件审核,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配偶为承德县户籍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招聘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打印时间见面试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组别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分学科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初中用书:
物理九年级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第1版);
化学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年10月第1版);
历史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年12月第1版);
地理八年级下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2013年11月第2版);
生物学八年级下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11月第2版);
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年12月第1版)。
小学用书:
语文六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2月第1版);
数学六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10月第1版);
英语(三年级起点)六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10月第1版);
音乐(简谱)六年级下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12月第1版);
体育与健康5至6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1版);
美术六年级下册(河北美术出版社,2014年11月第1版);
信息技术4(小学六年级)(河北教育出版社 河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2017年6月第1版)。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面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采取蛇形分组及合理均分岗位数的方式进行面试,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如果出现考生现场报出自己姓名或其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4.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学历(学位)较高者;③笔试成绩较高者;④具有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需提供学校证明);⑤具有教师资格证等级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采取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形式,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取消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及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及考核。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分批次聘用,如分批次聘用则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的拟聘用人员,在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承德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3017083。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详情登录:
http://www.cdx.gov.cn/art/2021/12/31/art_2417_825078.html
河北金融学院2022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后勤保卫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后勤保卫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内容请查看《河北金融学院2022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后勤保卫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附件1)。
三、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如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相关待遇
录用的人员以非事业编制聘用为主,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同等工资、职称评聘待遇。
五、报名办法
通过河北金融学院官网(https://www.hbf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金融学院官网,点击网页右下角“人才招聘”,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及流程图》(附件2)。
(一)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一旦出现重复报名情况,视为应聘者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河北金融学院2022年应聘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3);
3.身份证PDF扫描件;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PDF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5.岗位要求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就读院系党组织或所属单位党组织出具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6.岗位要求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组织或班团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7.岗位要求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所有附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序,以1个压缩包的形式上传至“人才招聘”系统,压缩包以“岗位代码+应聘部门名称/岗位+姓名+应聘材料”命名。提交材料参考要求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30日。
(四)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3338054、0312-3338271
附件1:河北金融学院2022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后勤保卫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附件2:招聘系统使用说明及流程图
附件3:提交材料要求
河北金融学院
2021年12月30日
详情登录:
https://www.hbfu.edu.cn/newsContent?id=7651&type=2
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大学简介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学校建设与发展得到河北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2002年,成为财政部、教育部重点支持的全国5所高校之一。2005年,成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之一。2016年,成为国家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大学,同年被河北省列为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部省合建河北大学的协议》,跻身国家“部省合建”高校行列。2020年,河北省制定支持河北大学部省合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以“部省合建”为契机,学校对接河北省文化旅游产业、医药产业和现代绿色产业,重点建设了燕赵文化学科群、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学科群,在燕赵文化保护与开发、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门类。设有95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化学、材料科学等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河北大学自发轫至今,已走过一百年辉煌历程。一百年来,一代代学者捧土培根、筚路蓝缕,一代代学子努力向学、蔚为国用。以华南圭、马沣、顾随、吴玉如、裴学海、张弓、高镜莹、滕大春、张镈、雷石榆、詹锳、漆侠等为代表的前辈学人在这里躬耕执教,作育英才,培养4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001岗应聘人员如有高校或者科研机构教学科研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报名时须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大学拟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二批)》(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及邮寄报名材料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2月28日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邮寄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二批)》(附件1)。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习成绩单、所有相关证书(含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奖励证书等)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报名。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应聘人员为第二作者。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在办理中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3)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到报名地点;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使用“姓名+应聘材料”,所有附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姓名+应聘材料”命名。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http://rsc.hbu.cn)。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教学岗位(代码:001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后,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阶段。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卷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视防疫要求另行确定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在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http://rsc.hbu.cn)。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视防疫要求另行确定面试方式。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打分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由评委进行打分,采用“体操打分”办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http://rsc.hbu.cn)。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大学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公布招聘笔试通过人员名单、面试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079469(河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二批)
2.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大学
2021年12月31日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1231/11487.html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招聘共有15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12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
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2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发布的通知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5:1,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岗位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放弃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公布。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由市教育局负责,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由市体育局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考察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十一、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教育类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附件1 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附件2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 0317-317063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详情登录
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112/1ac2a5f0042347719c6c5de2612f6493.shtml
信息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