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50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招聘临床医师、医技、护理、药学类人才共50名。
2、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大名县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执业医师;临床医学类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本专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工作热情;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妇幼卫生工作;
6、报考护理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应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护士执业证和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需通过护士资格考试。
7、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4)其他人才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大名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10日止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写《大名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档备查),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2张(不限底)。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现场报名后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如提供证件、材料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大名县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310-6580117
(三)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
1、考试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面试根据妇幼保健院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形象气质等;笔试根据考生应聘岗位要求,进行基础专业知识测评。
3、成绩:考试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60%+面试40%=总成绩,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临床岗位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者;临床岗位急需的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直接录用。
(四)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大名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照医院的《关于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及《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名县妇幼保健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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