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缓解贫困地区医务人员紧缺的现状,
近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
联合发布通知:
启动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
计划指标270个,
主要安排在我区
53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
财政给予每人每年8万元的薪酬待遇。
相信不少有梦想的年轻人
已经跃跃欲试了,
还想知道更多详细内容?
小编已经将大家关心的问题和事项
整理在下面啦!
快来看看吧~
特岗全科医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相关规定,将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权限下放至县级相关行政部门,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招聘方案和公告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招聘结果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或备案。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按8万元/人·年给予核拨,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性支出。
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我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当地财政负担,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实际招聘人数核拨经费。自治区财政将根据各地实际到岗人数,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补助资金结算。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有梦想的你,
快来为艰苦边远地区的医疗事业
奉献自己的力量吧!
来源:健康八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