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新安镇社区工作人员紧缺矛盾,经县政府同意,新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新安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1、学历为大专以上;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名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新安镇企业和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劳动保障所(来安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往南200米) ;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50—5611510,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应聘人员须填写《2018年来安县新安镇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四)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务必于12月26日至12月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将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面试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参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参加面试的人员范围。按照应聘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参加面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面试分值为100分,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其中主考官一名)现场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即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集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递补参照此方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新安镇人民政府聘用。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择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在县监委监督下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选择社区。不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十二、待遇
根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这次公开招聘的8名新安镇社区工作人员,月工资按照现行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及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支付,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十三、监督检查
本次新安镇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县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来安县新安镇社区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安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奖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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