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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沂教师招聘(公)

  • 职业人才
  • 2023-07-28 16:00
  • 龙泉小编

好消息!

又有一批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小伙伴们

如果您符合条件,不妨关注一下

别错过了报名时间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全额拨款,网址:http://xzmvc.net.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水电管理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余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水电管理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本科及以上(详见附件公开招聘岗位表);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岗位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30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31日18:00。


(二)报名需上传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3.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


5.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


6.各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统一上传至“资格证书”栏(若需递交多个资格证书材料,请拼在一张图片上交)。


注1:工作经历证明可包含:劳动合同、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递交材料需体现该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方向或年限;


注2: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资料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条件均视为报名初审不合格。


(三)报名初审确认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于报名系统内查询审核状态,确认是否通过报名初审,请应聘人员自查。如未通过报名初审,可在初审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辩。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仔细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78;025-84761050。


三、考核方式和组织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范围


1.数学、语文、英语、思政、体育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与能力为主;


2.其它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各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基础综合知识与能力为主。


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在准考证上公布,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短信或电话通知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苏康码至指定邮箱,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结束后,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前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前,将通知拟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3)岗位所需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和其他证明其工作能力及成绩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4)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具体以通知为准。


(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专业技能测试科目:教师岗位为试讲,其他岗位为专业技能操作。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内容均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期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各岗位进行一次递补后,再次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确定聘用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2559012


联 系 人:庞丙秀 王莉 张福敏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3687 025-83273655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此次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3735926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20年7月3日


新沂市2020年招收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100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有关乡村教师补充的政策规定,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0〕7号)。为做好2020年我市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录工作,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培养目的

为我市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


二、招生计划

我市2020年共计招收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100名,全部为四年制本科层次。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和培养院校为:

1.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江苏省高考、达到省定本二批次省控线上和培养院校对选修学科等级要求、户籍为新沂市的高中毕业生。

2.招收专业、人数和培养院校:

(1)汉语言文学(师范,培养初中语文教师):16名;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校址:徐州)。

(2)英语(师范,培养初中英语教师):17名;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校址:徐州)。

(3)生物科学(师范,培养初中生物教师):8名;培养院校:盐城师范学院(校址:盐城)。

(4)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培养初中数学教师):18名;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校址:徐州)。

(5)物理学(师范,培养初中物理教师):10名;培养院校:淮阴师范学院(校址:淮安)。

(6)化学(师范,培养初中化学教师):2名;培养院校:扬州大学(校址:扬州)。

(7)教育技术学(师范,培养初中信息技术教师):2名;培养院校:江苏师范大学(校址:徐州)。

(8)历史学(师范,培养初中历史教师):4名;培养院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址:南京)。

(9)地理科学(师范,培养初中地理教师):10名;培养院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址:南京)。

(10)思政教育(师范,培养初中思政教师):3名;培养院校:南京晓庄学院(校址:南京)。

(11)音乐学(师范,培养初中音乐教师):4名;培养院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址:南京)。

(12)美术学(师范,培养初中美术教师):3名;培养院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址:南京)。

(13)体育教育(师范,培养初中体育教师)3名;培养院校:盐城师范学院(校址:盐城)。

各学科的文理科招生人数以我省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办法

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本二批次省控线上报名,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在提前批次中填报志愿。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四、培养工作

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新沂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新沂市教育局、相关初中学校,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培养院校为我省的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师范教育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


五、就业政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新沂市教育局报到。新沂市教育局按照培养院校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毕业时我市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占40%的计算方法确定综合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照综合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确保有编有岗。


六、学习费用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42 号)要求的,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七、服务年限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八、参加考研或选调生的政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我市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如考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九、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参军服役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要经新沂市教育局同意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十、违约管理

新沂市教育局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十一、咨询电话

(一)培养院校:


1.江苏师范大学:

0516-83403064,83500009;


2.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025-83758148,56226317;


3.南京晓庄学院:

025-86178292;


4.盐城师范学院:

0515-88233059;


5.淮阴师范学院:

0517-83526789,83526555;


6.扬州大学:

0514-87991290,87990521,87971626,

87971618,87990685,87990230。


(二)新沂市教育局:

1.组织人事科:0516-88891328,88891325;

2.招生办公室:0516-88922460。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

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也可应聘)。

(六)具备《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职称(学科)”条件按照《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设置并审核(省外职称(学科)名称不一致的,结合应聘人员教学及研究方向认定)。

(七)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

招聘岗位详见《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yzzpbm@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2.报名时间

(1)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22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2日18: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自2020年7月10日9:00--7月23日15:00。

我校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自2020年7月10日9:00—7月23日18:00。

(2)岗位代码为03、04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7月22日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察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请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密切关注邮箱,及时查看并回复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除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外,其他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认真对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介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审核不合格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电话0516-87893369。

3.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由我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我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打印笔试准考证: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笔试费后,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

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岗位代码为03、04岗位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岗位的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6日。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从应聘01、02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 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上公布。03、04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我校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01、02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我校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向我校纪委办公室陈述申辩。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时,我校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由我校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xzyz.edu.cn)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1.01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和答辩,其中模拟上课占70%,答辩占30%。

2.02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模拟上课占30%,答辩占10%,专业技能占60%。

3.03、04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

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02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2.03、04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我校在01、02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面试成绩仍并列的,01岗位按模拟上课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模拟上课分数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02岗位按模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上课成绩仍并列者,按专业技能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分数仍并列的,进行加试)。

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03、04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我校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我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咨询电话:

0516-87893608联系人:李老师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0516-87893369联系人:杜老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0516-83732198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9日



2020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等详见《2020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也可应聘。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4.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本公告中的社会人员是指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且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ww.jsxz.hrss.gov.cn)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xedz.gov.cn/)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徐州经开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网上报名平台(http://2020zp.xzkfq.cn:1007)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4日08:00-7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4日09:00-7月17日20: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7月18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7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4日8:00-7月20日2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09:00—12:00。

4.为减轻特困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管理办公室404室(徐海路9号)。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3日9:00时—7月25日16:00时,在徐州经开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网上报名平台(http://2020zp.xzkfq.cn:1007)自行下载打印。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2020年7月26日(周日),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2018年和2019年未就业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5.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陈述申辩。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

(三)面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选岗、考察体检

1.选岗

报考01、02、03、04、05、06岗位(见《岗位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环节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选岗之外的其他岗位,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xed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经开区医务人员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255009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6)8779329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16)87936502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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