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友好大学关系,积极拓展发展空间。2011年以来,学校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等高校达成校际合作协议,并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因艺术教育中心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艺术教育中心专职教师(1人)
(一)基本条件
1. 国内外独立艺术院校或综合类大学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流行音乐演唱”、“舞蹈表演”方向;
2.具有较强表演水平,并且具备一定作品创作能力;
3.获得过专业比赛奖项或参与过大型舞台艺术表演活动;
4.具有良好的活动组织、策划与协调能力,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学习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艺术教育中心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
2. 承担全校艺术公共选修课与大学生艺术团实践表演课程教学任务;
3. 组织、策划和实施校园文化活动;
4.负责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相关专业比赛活动;
5.负责社会音乐培训、艺术考级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的主题格式将申报表投寄至邮箱peihuahr@qq.com,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表谢绝受理。
2.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请写清邮箱及手机号码,并确保联系畅通)。
3.面试
由相关专家及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组进行面试。
4.招聘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
5.待遇
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面议。
三、 联系方式
1.地址: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人力资源中心
2.邮编:710125
3.联系人:田老师 韩老师
4.电话: 029-85680069
5.申报邮箱:peihuahr@qq.com
6.网址:www.peihua.cn
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