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具有沧州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人员
三、招聘计划
沧州经济开发区北现汽车产业园专职消防队是以沧州市经济开发区政府财政保障承担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消防队伍,本次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1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者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18周岁(2000年10月1日)以上25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下(含以上年龄)的男性。凡具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灭火、医疗、维修、烹饪),持有B1以上驾驶证的可作为加分项(以提供证书为准),采取累计加分,每项加2分,10分封顶。
(四) 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者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及时解除并出具证明。
(五)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政府专职消防队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工作的情形;
8、现为沧州市各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文员的;
9、在读学生;
10、面部、颈部有纹身的;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点、字、图案”等纹身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纹身瘢痕的;纹身内容涉及暴力、反动和淫秽的;
11、不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计划制定、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布名单、录用报到的程序组织实施。进行每项环节的时间将通知到每名报名人员,请注意手机电话、短信提示。
六、工作待遇
(一)经初审、考核合格后,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进行至少6个月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安排人员开展正常执勤工作,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实行管理。
(二)第一次签订合同3年(含见习期1年),其后根据岗位等级确定合同年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6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
(三)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公积金)。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施行“三班两运转”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休息期间享受本月全额工资,工作时间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
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沧州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消防办事窗口。
八、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人员请前往报名地点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携带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进行审查,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附后。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领取发放《准考证》。
九、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考试考核。
(一)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五项测试,满分100分,80分及格。
参考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项考试,每项满分100分,笔试最终成绩取两项平均分。
(三)面试。1分钟自我介绍(特长、优势、个人经历)和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
十、体格检查
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cedz.gov.cn)进行公示。
十一、政治审查
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政审表,出具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沧州经济开发区北现汽车产业园专职消防队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由于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政府专职消防队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公布名单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ced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三、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最终被录用的人员接到通知后请及时到沧州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二楼消防办事窗口领取录用通知书。
十四、沧州经济开发区北现汽车产业园消防服务有限公司拥有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13315787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