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处天水市麦积区区府路34号,始建于1951年,医院占地16781平方米,建筑面积15240平方米,其前身为兰州铁路分局天水医院,是兰州铁路局建院最早的一所综合性医院,1995年被评为国家二级甲等医院。2004年9月由兰州铁路局移交天水市人民政府,隶属天水市卫生局管理, 2005年3月正式更名为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并升格为副县级建制,2009年升格为正县级建制,编制床位300张。为天水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兰州铁路局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天水市卫生学校教学医院、天水市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天水市文明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及临聘人员6名,具体招聘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条件
1.信息科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本科第三批次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具有相应资格上岗证及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待遇另议。
2.设备科工作人员2名,全日制本科第三批次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具有相应资格上岗证及工作经验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待遇另议。
3.总务科库房管理人员1名,全日制本科第三批次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电梯工2名(临聘),要求初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岗位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电梯工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通过“天水在线”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本人(不接受委托人报名)持健康出行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到本院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21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三)资格审核:医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全部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在面试时提供,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必须同时提供),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库管员、电梯工仅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总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计算,满分100分。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全部完成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按招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由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在院内予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试用及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者予以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同志严格遵守医院相关流程(按要求时间提前准备),如有外出史或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一定及时报备,不得虚报瞒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取消考生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8-2691064
监督电话:0938-2691610
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7月14日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
网址:http://www.tianshui.gov.cn/art/2020/7/15/art_4_254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