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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招聘网(一级建造师被列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 职业人才
  • 2023-08-31 12:01
  • 龙泉小编

导读


一级建造师被列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2021年广西重点产业(含工业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其中一级建造师被列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一起来看看吧~


通知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发布2021年广西重点产业(含工业重点产业)

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3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宏观引导作用,提升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广西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厅编制了《2021年广西重点产业(含工业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现予以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2021年广西重点产业(含工业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一、编制说明

……

(四)编制内容

《目录》分为编制说明、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两个模块。

编制说明模块主要包含《目录》编制背景、目的、方法以及内容(对《目录》整体内容的框架性描述)。

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模块以表格方式对包括行业、岗位名称、岗位类别、专业要求、年龄范围、学历要求、职称要求、相关经验、任职要求、人才紧缺类型、紧缺度、需求人数12个要素进行分析。

(1)产业类别: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细分为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大数据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特色农业、教育产业、大健康产业、文化产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仓储/物流业等13个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2)岗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岗位确定。

(3)岗位类别:分为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市场营销类、行政综合类、高技能类五大类。

管理类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类岗位指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需要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市场营销类指营销或市场调研相关的工作岗位;

行政综合类指承担部门行政、后勤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高技能类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4)专业要求:所需人才的专业背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名称规范或职业学校专业名称确定。

(5)年龄范围:所需人才的年龄范围,共有四个选项:22~30岁、31~40岁、41~50岁、其他年龄要求(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填写)。

(6)学历要求:所需人才的基本学历要求,共有四个学历层级,分别为: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7)职称要求:所需人才的基本职称要求,共有四个学历层级,分别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

(8)相关经验:所需人才是否具备相同工作经历,如果无此项要求,单位则填写“无”。

(9)任职要求:所需人才胜任岗位必须具备的政治素养、创新能力、管理经验、协调能力及业绩成果等体现能力的要素。

(10)人才紧缺类型共有四种,分别为数量紧缺、能力紧缺、供给紧缺、动态紧缺。数量紧缺为人才现有数量不足;能力紧缺为人才素质能力与需求有差距;供给紧缺为人才培养数量不足和招聘困难;动态紧缺为产业快速发展和重大工程(项目)引进带来的人才紧缺。

(11)紧缺度:根据单位拟定招聘计划的时间长短和需求人数等来进行评定,依次分为五个等级,用“★”表示,★越多紧缺度越高,共分为★★★★★、★★★★、★★★、★★、★五个等级。

(12)需求人数:仅限于岗位样本的采样数,供参考,非覆盖全区的精准数。根据回收的样本,对列入本目录的重点行业相同急需紧缺岗位的需求人数进行汇总、求和。

本《目录》的编制,将为我区各级政府部门在人才引进、培养等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对各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各类专业人才求职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ps:由于目录内容较长,此文仅截取一级建造师部分内容

(一)建筑业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二)房地产业

(四)交通运输业

原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一级建造师被列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说明市场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

同时也要注意到,进入2021年建造师执业监管也再次升级。粗略统计,自2021年1月至今,已有3144家建企因建造师人员不足、社保不全、不在现场等原因,被公开通报、甚至资质被撤回!公开通报涉嫌“挂证”的建造师10276人

3000多家建企被通报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月至今已有3144家建企因建造师人数不足、社保不全等原因,被公开通报、甚至资质被撤回!

初步统计如下:

2021年1月,四川省住建厅发布《2020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告》。共对11901名注册建造师检查,其中不合格7318人,均存在“挂证”行为,还有部分未到岗履职。(点击红字部分,可查阅原文)

2021年2月23日,安徽省宿迁市通报资质核查结果,共有54家建企的112项资质不合格,其中建造师不达标高达98%。

2021年4月,浙江省温州市、四川省成都市发布通报:共有858家建企资质不达标,其中709家均存在建造师人数不足,面临资质被撤!

2021年6月11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第一批)结果的通告》。1200名建造师中,1125人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都是: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2021年6月28日,四川省住建厅通报第二批检查结果,1196人的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涉嫌“挂证”。

2021年7月初,浙江金华、江西赣州两地通报“资质核查”情况,共有344家建企453项资质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其中“建造师”不达标的建企有338家。

2021年7月19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公示,77家企业109项资质在整改后依旧不达标,依法撤回或注销企业资质。

2021年7月20日,江苏苏州通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79家企业的116项资质不达标。

2021年7月底,北京市通过与注册建造师系统自动比对,已开展3个批次的资质动态核查,已有1078家企业被通报(第一批次100家,第二批次474家,第三批次504家)。这些企业立即整改,3个月内不得申请资质增项或升级,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暂停开具出京承揽工程证明。

2021年8月,山东省住建厅官网通报,同一家单位有9人涉嫌“挂证”。

2021年9月,河南省住建厅对2021年上半年频繁转注册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进行了检查,共发现597名建造师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对这些人员将逐一核查社保缴纳、人员业绩、到岗履职情况。

2021年10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布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660家建企因建造师不达标被通报。

2021年11月5日,黑龙江省住建厅通报31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存在“社保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无社保情形”,涉嫌“挂证”。

总的来看,四川省打击“挂证”的力度最大!查处人数最多!

目前全国建造师人数预计在280W--300W之间,其中注册一级建造师60W左右。

建筑市场中存在四类人: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无证的非业内人士。

1、无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有丰富的现场经验,有施工管理能力的朋友,建议尽快取得建造师证书。

2、有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严管之下,项目上将出现对拥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大量需求

3、有证的非业内人士:建议不挂为好,不要因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尤其是机关单位上班的人员!

4、无证的非业内人士:建议不要考了,把精力花到其他地方,否则可能得不偿失。

随着监管收紧,有几个问题大家需要提前考虑:

1、未来3--5年,建造师市场缺口有多大?

2、资质改革将进一步减少人数要求,建造师证书会供大于求吗?

3、证书全部电子化、全国联网、现场核查,不规范执业还有生存空间吗?

4、未来建造师的待遇如何?

建造师需求降低?


2020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

制定统一的企业资质标准,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

所以说,人员要求一定会比原标准有所降低的,这对中小企业是个利好消息。在早前一份网传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甲级、乙级资质对建造师人数要求由“不少于5人”降至不少于2人”,力度还很大的。

如此一来,就有可能出现建造师市场供大于求的现象。

看到这里,有朋友可能会问了:前面说市场需求大,后面又说供大于求,不是自相矛盾吗?

其实不然。“市场需求大”是就某一省或地区而言,“供大于求”是就全国证书总量而言。就像查挂证一样,有的省份一通报就是上万人,有的省份一通报不过几十人。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因时因地域而异。

“天网”就位,后面更严!


2017年以来,住建部门的监管思路一直是“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因此从2018年以来,对“挂证”的查处力度一直不减。随着资质改革的推进,对“挂证”的查处、处罚力度会进一步加强。

  •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国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2022年1月1日起,一建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统一使用电子证书!执业印章重新刻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 2021年3月,北京市住建委员在“资质审批监管系统”中增加异常预警功能:一旦企业的建造师不满足资质标准,系统立即进行预警。
  • 2021年3月,住建部对江西2家建企的告知承诺制审查中,通过与人社部社保中心数据对比,查出有5名造价工程师、1名一级建造师存在“挂证”行为。最终6人被撤销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2021年9月,中国人事考试网更新了《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职业证书的查询范围进一步扩大,建造师、监理师等证书最早可查到2003、2004年!
  • 2021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二级建造师等人员需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办理。

“天网”监管


1、全面实行一建电子注册证书,代表着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全国联网完全落地,查“挂证”更精准!特别是“一证多挂”的,即时预警功能将真正实现。

2、全面电子化的虽然是“注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也在路上了。虽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现在多数省份已经不再下发纸质证书,鼓励下载、打印电子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一级建造师可查询验证2004—2007年度、2009—2012年度证书信息。

3、二级建造师需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办理注册,在保障建造师个人权益同时(防止“被挂证”),也意味着至少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打通,接下来查处二建“挂证”将更快捷、更精准!

4、根据计划,2022年底前全国统一的社保平台将全面建成,届时执业监管“天网”将再无漏洞

5、证书电子化、数字化是大势所趋,未来一定全面实施的。

一句话,未来的监管是无处不在的。

执业政策


1、建造师可担任内部监理:2021年1月,广州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调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监理要求的通知》,明确“建设单位可通过聘请注册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监理

2、跨省执业:2021年5月,浙江省人社厅明确“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的二建考试原则上按照卷面总分的60%划定合格标准”,“对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2021年7月,上海市发布通知:在浙江省及江苏省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可在上海市示范区内申请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及注销注册

3、可评高级职称:2021年7月,河南省人社厅发布《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取得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后满足要求,可直接考核评定高级职称。

4、拿证有补贴:取得建造师等证书,每人每年可享受3次补贴

以上就是建造师执业的利与弊,你会报考取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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