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26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张金罚决字〔2024〕2号)显示,因违规办理由财政资金担保及还款的贷款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张北县支行罚款45万元,对王雅青(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张家口分行创新和投资业务部高级主管)警告,对戴元平(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张北县支行行长)警告。
(编辑:王成亮 实习编辑:彭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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