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6月9日电 (记者 沙见龙)据山东省消费者协会6月9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山东与澳门消费维权工作协作,方便快捷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保护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该协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签署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据了解,随着鲁澳两地经济的深入交流与合作,异地消费已成为常态。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早在2005年,两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就曾签订协议,在异地消费投诉等方面加强合作。多年来,双方联合办理异地消费投诉、发布消费提示、开展消费维权专题研讨等维权活动,协作卓有成效。
着眼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两地继续深化消费维权合作,重新签订了《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在消费纠纷的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商品比较试验、消费体验等消费指导工作交流,参与双方举办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培训活动,双方人员互访及对消费维权工作质量监控互助,推荐两地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共享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讯息等方面深化合作。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方面表示,消费者如在山东、澳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所在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这一举措极大方便了消费者投诉,有效提升了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