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上市公司卖出股票为减持,买进股票叫回购,不管是减持还是回购,一般都提前公告之后再操作,从公告之日算起多少天之内完成;上市公司减持总股本不变,一般被视为利空;上市公司回购总股本缩水,股权被增厚,一般被视为利好。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9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易所对股东增持承诺不履行的监管很严,可以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减持,如果没有按照减持计划减持,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股东减持和股价下跌严格来讲没有必然联系,要看股东为什么减持、并且减持力度有多少。比如某股东减持,但是是有新人高溢价增持,说明有人高度看好该公司,并且宁愿高溢价来注资,这反而是一种利好。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月8号不能坚持,新规1月9号开始执行,3个月内减持不的超过总股份1%,且提前15天公告,二级市场上买的可以卖出
不是啊,解禁期结束后可以无限制减持,但要履行公告义务
股东减持的时间要看市场上买盘的踊跃度情况,以及股东减持量的情况,以及减持的平均价格情况。可能一天完成,也可能一个月。股东减持是对股票的利空,对庄家而言当然操盘的代价及难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