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规范政府部门定价行为和相关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提高政策透明度,沈阳市发改委编制了《省目录清单中涉及沈阳市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版),并于日前正式公布。
值得关注的是——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作为新增项目纳入新版《清单》
7月20日,省自然资源厅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驻守专家组,视雨情情况,26名地质专家将分赴全省各市,对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研判重大灾害风险,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措施建议,协助和指导各市防灾减灾。
据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辽宁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雨偏多,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发生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为确保全省2748处地质灾害点不发生大的地质灾害,或发生地质灾害时不造成人员伤亡,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将技术支撑力量提前下沉至一线,组建地质灾害驻守专家组,加强隐患巡查排查,特别是针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全面做好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保障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撤离至安全地带。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汛期期间,专家组成员要协助各市做好趋势预测、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各市要加强与专家组联系,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发生灾情、险情等情况时,及时通知驻守专家组,并做好配合和后勤保障,协助专家组尽快抵达灾害现场,做好防灾处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为了给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7 月 22 日,沈阳市印发《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认定和专项奖补资金申请认定的实施细则》。
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的认定范围包括:在沈阳市的乡(镇)、村,依托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有稳定的生产经营项目,且生产经营正常,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解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为目的,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来料加工经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贫困劳动力脱贫增收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家乐等),达到相应标准可认定为沈阳市就业创业扶贫基地。
同时,被认定为沈阳市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的单位和实体,且具备一定的条件,沈阳市将给予就业创业扶贫基地专项奖补资金。
基地建筑面积达到 1500 平方米以上或占地面积达到 100 亩以上、吸纳不少于 10 名贫困劳动力相对稳定就业,或季节性临时聘用贫困劳动力 20 人以上、12 个月内付给每人劳动报酬总额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以上的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给予 15 万元一次性奖补。
建筑面积达到 4000 平方米以上或占地面积达到 250 亩以上、吸纳不少于 30 名贫困劳动力,相对稳定就业,或季节性临时聘用贫困劳动力 40 人以上、12 个月内付给每人劳动报酬总额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以上的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给予 35 万元一次性奖补。
另外,符合条件被认定为市级就业创业扶贫基地,但条件尚未达到上述奖补标准,将按照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人数,一次性给予每人 1000 元奖补。基地认定和奖补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她是电影《流浪地球》女主角"韩朵朵"。
还曾出演过《少年派》《初恋那件小事》。
沈阳女孩赵今麦
成为今年中央戏剧学院
表演专业全国第一名!
赵今麦除了取得了中戏表演专业第一名的好成绩,她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也超出录取分数线近 200 分。
阳光、善良、质朴、
成熟、稳重、励志,
沈阳女孩,
老乡们的小小骄傲。
7月23日,记者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已有部分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检察官表示,不起诉不意味着放纵,对于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还会依法从严惩处,以有效遏制“醉驾”犯罪的高发态势。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醉驾”纳入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段时间里,沈阳司法机关对“醉驾”采取严打态势,检察机关对“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一律提起公诉。“醉驾入刑”已经实行9年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2019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就进一步规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达成共识并统一标准,对一般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的,可认为属于《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以酌定不起诉:
一是行为人认罪悔罪,血液酒精含量在相关标准以下,且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
二是行为人认罪悔罪,血液酒精含量低于相关标准,且具有无行驶目的挪动车位、未遇检查主动放弃驾驶等情形的,未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严重损害后果,且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
三是其他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
省招考办发布《2020年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生计划调整公告(第2号)》,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浙江大学在辽宁省招生计划有调整。
1.普通类(文)(理)本科批:0849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04电子商务,学费调整为14500元,其他内容不变。
2.普通类(理)本科批:094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43软件工程,44网络工程,调整办学地点为葫芦岛,其他内容不变。
3.普通类(文)本科批:1165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删除“3C康复治疗学,招生人数0”。
4.普通类(理)本科批:1805浙江大学,3A理科试验班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增加包含专业物理学,调整为3A理科试验班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理学),其他内容不变。
记者7月24日获悉,为创建文明城市,确保市民生活环境整洁美观,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开展小招贴专项整治行动。
警方重拳出击严惩小招贴违法犯罪行为
和平区招聘合同制教师
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280名聘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科学配置和平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和平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0名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招聘职位见《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即1979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报考人员须填写《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4),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已是本区聘用合同制教师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形式
(一)岗位性质:聘用合同制教师。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2020年和平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
(三)待遇:(1)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应发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本科月实发工资3100元、研究生月实发工资3200元。(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管理模式:实行委托派遣制。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负责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五)合同签订: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期间,学校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聘用教师情况,全面考察聘用教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情况,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若继续聘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续聘。
(六)合同解除:依据《沈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聘用合同的解除及聘用合同的终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yhp.gov.cn)及中国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填写附件的考生,还须将相应的承诺书打印签字后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整体清晰拍照,jpg格式,500KB以下)。
2.网上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2020年8月1日9:00至8月2日16:00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笔试:2020年8月3日9:00--10:30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0分除外)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0分除外)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四)职位选择
采取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方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位选择人员。应聘人员自主在职位计划中选择岗位,不得跨学科选择职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职位选择顺序,如成绩仍然相同,由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职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职位选择阶段,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职位将不再公布,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后,依旧空岗的,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调剂。
职位选择人员名单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区教育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和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国沈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含“先上岗、后考证”的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凡在笔试、面试考前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职位选择、体检、涉罪查询、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职位选择、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024-31317712
(二)技术支持电话:
中国沈阳人才市场:024-22536166 024-22531424
(三)纪律监督电话:024-31317710
(四)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