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谓市为墟……盖市之所在,有人则满,无人则虚。而岭南新市,满时少,虚时多,谓之虚。
——《青箱杂记》
在旧时的岭南,人口集中的地方普遍设有市集,定日开放,轮番做买卖。将山区的土特产、平原的大米、城市的日用品集中进行交流,互通有无,方便生活,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这种市集,人们称之为“墟”。
清平墟永兴桥
古代的深圳也不例外,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当时的新安县各处,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墟市,一些墟市逐渐发展成为该片区人口最密集的区域。
墟市是乡村定期集市,明清时期是乡村集市发展、繁荣的时期。这类集市是商品交换过程中最原始的初级市场 。从东晋、南朝到隋、唐文献记载中的 “草市” ,就是这类初级市场。宋代乡村定期集市有了较为广泛的发展,北方地区仍称这种集市为草市 ,广东广西称为墟 市,即所谓“南人曰趁墟,北人曰赶集”。
《清明上河图》里的售卖货品的商贩
墟市是典型的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商业活动,它是由农民、商贩、小手工业者共同参与,习而成俗地形成定点、定时进行商贸活动的市集。墟一开始是“逢市架木覆茅, 以为贸易之处 ”,既然没有固定字号的商店,又是定期开市,因而便出现了“有人则满, 无人则虚(墟)” 的现象。
因为旧时百姓要耕种,不可能天天都去趁墟,同时旧社会商品经济并不发达,并没有那么多农产品、手工品交流,所以相邻的墟一般都会错开“墟日”,方便商贩赶往不同的墟场做买卖,也方便有需要的人去不同的墟趁墟。根据相关记载,深圳墟的墟日为农历之二、五、八日,沙头角东和墟的墟日为农历之一、四、七日,公明墟则为农历之三、六、九日,等等。
旧时公明墟
墟和市一开始是分开的,根据嘉庆《东莞县志》的记载,“杂沓交易之场,大曰墟,小曰市”。而在顺德等地方,则有供求范围之别: “乡镇贸易之地,百货骄闻,其朝趋而午散,远方咸集者,曰墟,备朝夕之求, 供容飨之用者,曰市”。到了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墟和市逐渐统一。
墟市是手工业作坊的集中地和商业贸易的集散地,用以交换农副产品、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可谓农村经济的中心。
布吉老墟文物牌
墟日则是观察社会生活场景的绝佳时机。每逢墟日,农民、商贩、手工业者一大早便肩挑车推,带着各种农副产品、手工制品,以及土洋日杂、布匹服饰等赶赴墟市,提供各种服务便利的从业者也纷沓而至。墟市上多有神庙和打卦算命的地摊,一些地方戏剧、武术杂技和耍猴等民间艺人也在此开场表演。周边的老百姓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即为“趁墟”,又称“投墟”。
每年“三月三北帝庙会”是现在的西乡墟最热闹的一天
墟市一般上午八、九点钟开市,至中午各种交易及表演活动形成高潮,下午一点后人们逐渐散去,四、五点钟收市,又称 “散墟”。老百姓终年劳碌,难得离开家门,因此趁墟除了是他们交换和购买生活用品的重要渠道,还是寻亲访友、交流信息、休闲娱乐的重要活动。直到现在,广府人还有不少人将凑热闹称为“趁墟”,将场面热闹称为“墟撼”。
宋至明初,从新桥曾氏、公明水贝陈氏、沙头黄氏、沙井陈氏、雍睦堂陈氏、沙浦蔡氏、公明麦氏、深圳张氏、南头郑氏等广府大族先后在东莞县南部(即后来的新安县)定居。随着村落和社会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规模不断扩大,明朝中期,在当时的新安县的许多地方均已出现了成熟的墟市。
根据清康熙《新安县志》的记载,当时整个新安县共有(新安)城内市、牌楼市、南头新旧中三市、西乡大庙前市、和平墟、白灰洛、周家村墟、疍家蓢墟、云林墟、望牛墩墟、黄松冈墟、碧头墟、茅洲新旧二市、沙头墟、下步墟、月冈屯圩、大桥墩墟、深圳墟、天冈墟、大步头墟、清湖墟、平湖墟、永丰墟、塘头下墟、葵涌墟、盐田墟、清溪墟、塘勒墟等31个墟市。
康熙《新安县志》书影 康志是目前发现最早记载“深圳”这一地名的典籍
而嘉庆《新安县志》记载的墟市则增至41个,其中的白灰洛、周家村墟、疍家蓢墟、下步墟当时已废,而塘勒墟直接归东莞所辖,较康熙年间增加了沙井墟、升平墟、清平墟、(沙井)新墟、桥头墟、王母墟、长洲墟、碧洲墟、大鹏城西门街市以及乌石岩墟。随着新安县元气的恢复以及行政区划的调整,塘头下墟、清溪墟等墟市划归东莞,新安县本地又出现了龙华墟、永祥墟、观澜墟、东和墟等墟市。
嘉庆《新安县志·墟市》
在新安县的各个墟市,因各地物产的不同,摆卖的物品各地有别。山区墟市多为农家山货,沿海墟市多为鱼获海味,均为长期经营,形成各自特色。例如石岩墟以水果、柴草为主,龙华、布吉以竹木编织为主,松岗墟以鸭市为主,观澜墟以猪苗家禽为主,沙井以蚝市为主,西乡、南头、蛇口、盐田、葵涌、大鹏等墟以鱼虾蟹等水产为主。
沙湾墟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质量也不断提高,不少商贩为了继续“散墟”后的买卖,在墟市中开设了固定的交易产所,而后形成独特的“商标品牌”。明清时期,当时新安县的墟市便出现了各种墟市商铺。
墟市的密集程度也可以看出经济的发达程度。新中国成立以前,深圳地区的经济重心是在西部沙井一带。1928年11月《广东宝安县最近行政区域调查》写道:且邑属向分东中西北四路,而以西路为最繁盛。宝安县西路即现福永、沙井、新桥、松岗以及公明等地区。
民国时期沙井一带地图
嘉庆年间,西路的面积只占当时新安全县面积的七分之一,但这里是全县墟市数量最多、最密集的区域。嘉庆《新安县志》里记载的当时尚存的37个墟市里,西路就有13个,而且都是比较出名的大墟,如沙井墟、清平墟、桥头墟、升平墟、云霖墟等等。
十九世纪东和墟地图
民国时期,当时的宝安县有不少热闹的墟市,其中东路主要是王母墟、东和墟以及深圳墟、布吉墟、沙湾墟;北路主要是平湖墟、观澜墟、龙华墟、乌石岩墟;中路主要是西乡墟,西路则有沙井墟、清平墟、福永墟、黄松冈墟以及公明墟。此外,1958年从惠阳县划入宝安县的龙岗、横岗、坪地、坪山以及坑梓五个镇,清末到民国时期则有坪山墟、龙岗墟以及横岗墟等较大的墟市。
墟日当天,各行业的商贩陆续将货物挑到墟镇,按牲口、三鸟、禽蛋、蔬菜、干货、农具、竹木编织等分类摊档,进行摆卖。因参与商贸活动的商家不局限于本地人,外地商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在重镇南头城成立会馆、商会、会所等组织。
1949年的深圳墟复原沙盘
按照封建土地制度,土地所有者拥有处置土地的权利。到了清朝中晚期,东南沿海诸省又将土地权利拆成两部分:“地骨”和“地皮”。“地骨”即“所有权”,土地所有者可以出租土地;“地皮”类似于“使用权”,可以转让和出卖。在这种模式下,墟市的土地和店铺的投资价值就会被放大。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默许墟市所有者可以在交通要道上设卡,收取前来墟市贩卖物品者的费用。因此,不少墟市变成由地方大家族的“私有”物业。各村各家族为了争夺墟市的话语权和利益,也会发生械斗等事件。
1875年出现了深圳墟旧市和新市 @建筑名苑
咸丰光绪年间,罗湖袁氏与蔡屋围蔡氏联盟建立了深圳新墟,后与控制深圳墟的张氏爆发冲突,甚至用上了土炮,惊动了当时的县令。在几个月的大战中,双方付出了巨大金钱代价和人员伤亡。在县令“调停”一个多月后,双方停止了“炮战”。最终在深圳一个军官的调解下,袁氏和张氏最终达成协议。不过,双方并没有执行该协议。
1928年时的深圳墟一带
而在稍早之前,同属于深圳张氏的黄贝岭,也和深圳河南岸的打鼓岭六约发生过冲突。当时,深圳河南岸的不少村庄都是去深圳墟趁墟,而前往深圳墟的路上必然经过箝口。离箝口仅有三里路的黄贝岭人便控制了箝口,在此修建了一个过河的渡口。
箝口的位置
控制箝口渡的张姓族人经常是坐地起价,引起了打鼓岭人的不满。咸丰年间,打鼓岭百姓想要在箝口一带修筑桥梁,这样就不需要使用张家的渡船,这样又引起了一场械斗,双方互有死伤。最后修桥的官司打到了省里面。
老地图上的永祥墟、丰和墟和龙冈墟
此外,公明墟的建立也是大姓之间争夺墟市利益的产物。当时在水贝、合水口、李松蓢、罗田附近,有龙冈墟、丰和墟、永祥墟等墟市,各墟市分别由不同姓氏的家族控制。因经济利益关系,宗族之间经常发生冲突。
到了清末民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利益冲突也愈发加剧,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在合水口麦氏代表麦晓孙以及水贝陈氏代表陈凯臣的主导下,1929年在合水口和水贝的交界处,新建了一个墟市,这就是后来的公明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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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墟市这个概念已经淡出了深圳人的生活。而一些曾经墟市的旧址,有的已经消失在城市更新的进程中,有些变成了当今商业繁华之地。墟市上的故事,渐渐地随时间流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