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网格力量,推动社区精细化管理,根据银川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金凤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金凤区社区网格员缺额情况,公开招聘、定向选聘社区网格员。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定向选聘社区网格员共计100名,其中:面向银川市辖三区公开招聘50名(含向金凤区辖区退役军人单列招聘10名,单列招聘不足的,从非单列招聘对象中递补);定向选聘50名。
二、招录人员范围
1.公开招聘主要从户籍在银川市辖三区(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的社会人员中产生。
2.定向选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
(1)在金凤区辖区镇(街道)曾经服务或正在进行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2)离任且未领取过金凤区社区工作者卸任补贴的原金凤区社区工作者。
(3)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担任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4)在金凤区辖区镇(街道)服务已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同一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招录方式。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5.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
4.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情形;
8.其他经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研判不宜担任社区网格员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于2021年12月9日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
2.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
公开招聘人员(含单列招聘人员)在金凤区辖区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报名;定向选聘人员在现(原)工作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报名,现(原)良田镇报考人员在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报名,现(原)丰登镇报考人员在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报名,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担任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在金凤区辖区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报名)。报名地址信息如下:
4.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一份(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单列招聘的退役军人须同时提供退役证;
(2)近期2寸蓝底照片两张;
(3)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工作时间);
(4)原金凤区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原任职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原任职时间及是否领取过金凤区社区工作者卸任补贴);
(5)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从事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原服务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任职时间);
(6)在金凤区服务已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资历量化
报名时,由报名人员现场填写《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各街道负责招录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历量化印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现场核算资历量化得分,并经报名人员签字确认。资历量化得分总计15分,以实分计入总成绩。
报名人员需主动提供资历量化印证材料,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受各级表彰奖励的提供相应的表彰通报文件或复印件(退役士兵提供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三等功、嘉奖或优秀士兵/士官奖励证书);参加金凤区本轮新冠疫情社区防控工作(2021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的提供街道出具的疫情防控工作证明(证明天数);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等级的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因漏填资历量化信息或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提交相关印证材料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资历量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考条件、考生类别(公开招聘、单列招聘和定向选聘)、资历量化得分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连同资历量化得分一并于12月18日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金凤区委组织部会同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负责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公告。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国情、民情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和社区工作实务,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5%。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考生类别,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45%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类招录职位数1:3的比例,分类确定参加素质能力测试人员,并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素质能力测试(面试)人选确定后,如有被取消报考资格或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的,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45%的排名依次递补。
(五)素质能力测试(面试)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公告。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选聘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思想政治水平、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结束当天,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45%+素质能力测试(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
(七)资格联审
由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生类别、面试各考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各类招录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联审人选,在金凤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
由金凤区民政局牵头,参照自治区《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组织纪委监委、组织、公安、信访、司法、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联合对进入资格联审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八)体检
资格联审结束后,符合任职资格人员按考生类别、面试各考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布。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较高者。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联审合格人员,纳入金凤区社区网格员备选人才库,在本次招录工作结束后社区网格员缺额时,将从公开招聘和定向选聘的备选人才库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交叉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人员因被取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从同类别、同面试考场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街道社区网格员缺额情况和拟录用人员住址就近分配,由各街道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不少于4年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由所属街道进行管理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取消资格的从通过资格联审人员中按同类别、同面试考场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体检。
五、有关待遇
录用人员工作待遇按银川市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金凤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举报电话:0951-3050303(金凤区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51-5191307(金凤区民政局)
七、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因未及时查阅公告信息导致错过笔试、面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不予补考。
2.报考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并持“我的宁夏”健康码、行程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是“红码”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黄码”人员考试前2天经金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评估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外地入宁人员需经工作人员查验本人近14日内行程,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3.本公告由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http://www.ycjinfeng.gov.cn/xwdt/gsgg/202112/t20211208_3210727.html
1.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公开招聘)
2.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定向选聘)
3.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7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工会工作,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为职工服务的精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宁夏五市户籍或宁夏生源(户口迁出地为宁夏五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地迁入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之前。
6.符合《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岗位招聘资格和条件;
7.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在就读的学生;
7.现役军人;
8.现在职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定向选派到县级行业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以及县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各级工会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主要在全区各级工会特别是在基层工会从事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开展争议调解调处、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以及人文关怀等工作。本次全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76名。具体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12月8日在宁夏总工会官方网站(http://www.nxzgh.org.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nxpta.com)、五市总工会官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按户籍所在地定向报名,不得跨市报名,按岗位定向择优录取。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9日(周四)8:30至12月14日(周二)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1.进入系统。应聘者登录宁夏总工会官网(http://www.nxzgh.org.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入报名系统。
2.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前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请务必仔细核对所填写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作为找回密码方式),注册完成后请使用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行登录报名。
3.报考须知和诚信承诺书。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后点击“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按钮进行提交。
4.确认基本信息。考生确认注册时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基本信息确认。
5.上传照片。考生须及时上传个人的电子照片,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1年5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要求照片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
6.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7.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由各市总工会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核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可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8.结果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笔试准考证在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在线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笔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各市总工会提出意见,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2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统一在银川市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以前)、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1)面试前复审。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宁夏总工会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nxzgh.org.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后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5)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由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前一周在自治区总工会和各市总工会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结束当天,在自治区总工会官网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3.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市总工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等)、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工会工作的情形的,经研究确定后,取消招聘资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市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察并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由各市总工会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在自治区总工会和各市总工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各招聘单位办理招聘手续。
2.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正式聘用后,将聘用人员信息上传至宁夏工会服务平台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数据库,并报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备案。
5.公示期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察、体检并递补。
6. 此次招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后开始计算。如在一年有效期内有离职或退休人员,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四、管理及待遇
各市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由财政和各级工会分级负担。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招聘各环节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要求,保证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须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在室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14天内有区外旅居史的则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考试前,考生应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询问、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成绩,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配合疫情防护要求,服从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处置。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试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三)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以及考前无故放弃(不参加)面试、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2090036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0531-88097900
举报(监督)电话:0951-2090130、2090031
附件:自治区总工会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银川晚报综合整理
审核:盛晓芳
编辑:马玥 马佳静(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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