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对全市基层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0名。
(一)医疗类:30名,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且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二)药学类:15名,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药理学或药学专业。
(三)医技类:30名,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放射、B超、心电图、影像医学、化验、分析化学或检验专业。
(四)护理类:75名,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且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护理、助产专业。
(五)综合服务类:30名,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
4、医疗类、药学类、医技类、综合服务类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类38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加分条件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下列人员实施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相关材料提交到项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经统一审核公示,否则不享受加分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 12月20日在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8:00—2020年1月2日17:30,所 有 考 生 登 陆 项 城 市 人 事 考 试 网 (http://www.zhixin-exam.com/xc)直接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考,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037884870;18037484870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31日8:00—2020年1月3日17:30,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31日8:00—2020年1月4日17:30,资格审查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进行缴费,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自行打印《项城市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6日9:00至1月9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2,不足1∶2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及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1月 4日到项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及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综合服务类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2020年1 月 9日9:00—11:00,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在项城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加分后),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若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项城市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职业道德及敬业奉献精神等。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最后一名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项城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按期转正定级,予以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未获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延长试用期,从获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下月起办理转正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以及在2年内未获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纪委监委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项城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三)本方案由项城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