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突出全面发展。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容东片区新建学校教职人员559人,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骨干教师132人、普通教师411人,容和教育总校管理岗位16人(详见附件)。
附件1:
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扎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服从安排。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或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七)报考骨干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5年及以上报考学科岗位任教经历,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曾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同等类型荣誉称号。
3.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优秀课评比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幼儿园骨干教师须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报考普通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且取得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教师,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教龄低于3年或没有任教经历人员,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部属师范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九)总校管理人员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涉及年龄、任教年限等,计算截至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四、岗位管理及待遇
1.骨干教师纳入新区编制管理,参照北京市同等条件教师平均薪酬执行。
2.普通教师和总校管理人员聘用后,经考核择优纳入新区编制管理,按照不低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聘用人员确定薪酬标准。
3.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骨干教师和总校管理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4月30日-5月14日自行登录中国雄安官网—雄安政务版块—人才招聘专区考试报名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xiongan.gov.cn/;
报名网址:https://rczp.xiongan.gov.cn/)报名。对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
2.简历筛选: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入围面谈比选人员。
3.面谈比选:对应聘者进行面谈比选,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必要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谈比选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通过函调或实地考核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面谈比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面谈比选、考察和体检等综合研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应聘普通教师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4月30日-5月14日自行登录中国雄安官网—雄安政务版块—人才招聘专区考试报名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xiongan.gov.cn/;报名网址:https://rczp.xiongan.gov.cn/)报名。
2.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3.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等方面。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资格复审: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案例分析和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7.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体检和公示: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和上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雄安容和教育总校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选岗分配、安排上岗。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报名资格处理。
(二)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咨询电话:0311-83801019 0311-66161956
技术咨询QQ群:9527479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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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雄安发布、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