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历史阴霾虽能淡出人们的视线,却跳不出人类的记忆。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宣布开庭,这是一次规模空前的大审判。审判日本战犯,是人类基于正义和平的原则以及国际公法的惯例而进行的文明对野蛮的公正判决。东京审判前后持续了近3年,庭审过程可谓波澜起伏,悬念迭生,审判的结局最终是正义战胜了邪恶。与此同时,东京审判也留下了种种缺憾。战争已远去,记忆尚犹新,让历史的画面定格在70年前那场惊心动魄的审判,为我们展现那些鲜为人知的法庭故事以及台前幕后错综复杂的激烈争斗……
作为中国法学界的权威,梅汝璈一生最为神圣和难忘的,当然是作为中国法官参加东京审判的日日夜夜。
图注: 中国法官梅汝璈
1946年3月,梅汝璈从上海抵达东京。在盟军最高统帅部中国联络官为其举办的宴会上,时任国立中央大学校长的顾毓琇,将一柄装饰华贵的宝剑赠予梅汝璈。梅汝璈双手接过宝剑动情地说:“红粉送佳人,宝剑赠壮士,可惜我非壮士,受之有愧。”顾校长说:“你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和千百万死难同胞,到这侵略国的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君不为壮士谁为壮士!”
梅汝璈听罢拔剑出鞘说:“戏文中常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之说,如今系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我心头之恨。这些战犯扰乱了世界,残害了中国,同时也葬送了日本的前途。这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我中华民族素来主张宽恕以待人,但为防止将来再有战争狂人出现,对这些战犯必予严惩。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非如此,不能求得远东及世界和平。我既受国人之托,决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听到梅汝璈的这一番话,在座者无不动容。但是接下来庭审中,中方代表所面临的险恶程度,其过程的错综复杂,是在座者万万没有想到的。
按惯例,法庭开庭的前一天,都要进行一次彩排。没想到彩排中的一场尖锐冲突差点儿使即将开始的东京审判搁浅。原来,冲突是由法官们的座次安排引发的。
照理说,法官的席位原本应以受降签字的先后为序,但是庭长澳大利亚人卫勃却不喜欢这个安排。为了让两位与其亲近的英美法官坐在身旁,卫勃便千方百计地反对和变更这个安排。他最初的提议是法官次序应按联合国安理会以五强为中心安排,即以美、英、苏、中、法为序。但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是按国名字母先后为序的,卫勃的计划落空了。于是,他又提议按参加东京审判11国的国名字母次序来排列。但这样一来事情更乱,因为居中央的将是中、加两国。此时,也有人提议按法官的年资为序,但年资又没有一个可以适用的标准。为此事法官们争来争去,莫衷一是。
此时,梅汝璈发言道:“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其次,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如果庭长和大家不赞成这一办法,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看看各人的体重是多少,然后以体重的大小排座。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
他的话音刚落,法官们都忍不住笑了。庭长卫勃对梅汝璈说:“你的办法很好,但是它只适用于拳击比赛。”梅汝璈答称:“若不以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列,还是按体重排列为好,我即使被排在最末一位,也当心安理得,对本国政府也算有了交代。政府如果认为我坐在后边有辱使命,可另派体重者取而代之。”
图注: 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战胜国法官(前排右二为梅汝璈)
这个问题在半认真、半开玩笑中讨论来讨论去,事实上并没有获得解决。开庭前一天的法庭预演,卫勃突然宣布法官座席次序为:美、英、中、苏、法、加(拿大)、荷、新(西兰)、印(度)、菲,并说这是盟军总部的意见。对庭长的这一决定,梅汝璈立时表示抗议,并毅然脱去法袍拒绝“彩排”。
卫勃以种种理由反复劝说,但梅汝璈不为所动,最后卫勃只得说预演是临时性的,明天开庭时再作调整。梅很清楚卫勃是在耍花招,故明确指出:“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见报便成事实。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拒绝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
由于梅汝璈的据理力争,法官们只能作最后表决,最终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是按受降签字国顺序排定,而且中国国旗还插在了第一位。
东京法庭采用的是英美法审判程序。根据英美法习惯,采取对质制,即用证据来说话。首先假设被告无罪,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辩论,法官如果认定证据不足,可以拒收。
审判中,美国政府极力操纵法庭,并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了种种有碍审判正常进行的规定。如对每个战犯除设有自聘的日本律师辩护外,还要配置一名美国律师。这些美国律师在辩护中或诡辩狡赖,或横生枝节,故意拖延审判时间,以便为一些没有直接危害美国利益的战犯寻机开脱。
对于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国民政府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以为只要法官、检察官的金口一开,大笔一落,就能严惩战犯,因此没有准备足够的人证、物证材料。审判一开始,中方代表就陷于被动。
比如在审判的第一阶段,由控方提起诉讼并提供证据的中国部分中,溥仪已经算是一个比较有力的证人了。但他的傀儡身份注定他只能受日本人摆布,而不可能洞悉日方的具体计划和暴行,尤其拿不出侵华元凶主要罪行的确切证据,另外溥仪为自保又有所顾忌。因此仅仅依据溥仪的证言,很难达到为日本战犯定罪的目的。
图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现场
中方的另一个证人秦德纯。他曾是宋哲元的部下,担任过北平市市长,与土肥原打过交道,签订过所谓《秦土协定》。中方代表原以为有个证人出庭,那就是证据,却没想到证人证言是否能被法庭采信,也要经过辩方近乎苛责的质问和反诘的。秦德纯是一介武夫,更不知道这些。当他精神抖擞地走上证人席,慷慨激昂地控诉日军“到处杀人放火,无所不为”时。辩方的一句“如何的杀人放火,如何的无所不为,你又如何证明”?秦德纯立时就傻了眼。他的证词被斥为空言无据,几乎是被轰下证人台的。
其实,中方代表一直在为受审的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人在死亡的阶梯上排着队。对于东条英机,中方代表相信他肯定是最早被绑上绞架的,因为他是“珍珠港事件”的罪魁,美国人自然不会放过他;对于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祸首松井石根,中方代表也有信心,因为中方手里掌握最多的就是南京大屠杀的证据和证人。然而,对于侵华元凶土肥原和板垣征四郎,中方代表心里没有底。因为他们手里缺乏置这二犯于死地的证据。
事态的发展也印证了中方代表的担忧。庭审第一阶段对土肥原和板垣的控诉,因为证据不足,可以说对中方极为不利。接下来的庭审,控方已经不能提交证据,而只能将证据融进对被告的反诘中。如果此时还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摆脱不利处境,中方代表决定到盟军总部查阅日本内阁和陆军省等部门的档案材料。他们夜以继日地摘抄、翻译、整理敌国十几年中的档案资料,然后根据这些资料拟出发言材料。经过艰难的取证与准备工作,中方代表掌握了大量的有力证据。
比如法庭审理南京大屠杀事件接受中方提供的一个极端重要的证据,它是纳粹德国驻南京大使馆打给德国外交部的一份密电。这个电报是德国投降后盟军搜查德国外交部机密档案库时发现的。电报在概括地描述日军在南京杀人、强奸、放火、抢劫的情况后,其最终结语是:“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副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法庭对这份电报给予了很高的作证评价,因为它是来自法西斯阵营内部。
对日本侵华罪证的认定,是整个东京审判中的重头戏。上面提到东京审判第一阶段对土肥原和板垣控诉的被动,就是缘于证据不力。为此中方紧急从上海搬来有实战经验的东吴大学毕业的英美法专家倪征燠,倪以首席顾问的身份火速赴东京增援,他们夜以继日地搜寻材料,挖掘证据。
查找中倪征燠发现日军许多档案里,板垣和土肥原被反复大肆吹捧。倪认为,他们越吹,对我们越有利,他们越吹,就证明他们二犯的罪名越大。
图注:头号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在受审
比如陆军省里的一份驻华日军报告列举回国日军对亲友谈话的内容,如“作战军队,经侦察后,无一不犯杀人、强盗或强奸罪”;“强奸后,或者给予金钱遣去,或者于事后杀之以灭口”;“我等有时将中国战俘排列成行,然后用机枪扫射之,以测验军火之效力”等,均反映了日军在华所犯罪行的实况。日本陆军省怕这些内容在民众中广泛传播,暴露其罪行,竟下达了《限制自支返日军人言论》的命令。然而就是这样的报告,却正好成为中方有力的证据。
图注:坂垣征四郎受审
1947年9月10日,东京审判的第三阶段,即个人辩护阶段开始。第一个出庭为土肥原作证的是他任关东军特务机关长时的新闻课长爱泽诚。他的供词主要是说沈阳特务机关仅仅负责采集新闻情报,并无针对中国人的秘密活动,甚至说土肥原为人忠厚老实又坦白。
轮到检方反诘了,倪征燠提交给法庭一份关东军的《奉天特务机关报》。该报告的首页盖有土肥原的名章,其中一页这样记道:“华南人士一闻土肥原和板垣之名,有谈虎色变之慨。”当倪征燠找到这份文件时,感觉又好气又好笑。土肥原不愧有“中国通”之称,居然连中国成语,他都能娴熟运用。然而这恰恰又是他们在中国作恶多端的最有力的证据。
图注:中国检察团首席顾问倪征燠
“我反对”。跳出来的是土肥原的美籍律师华伦。“我反对检控方谈论与本案无关的、关于一只老虎的事情。我请求法庭拒绝接纳这份文件作为证据。”对于华伦可笑的举动,倪征燠不得不耐心细致地解释“谈虎色变”这句中国成语:“在中国家庭里,小孩子不肯睡觉时,他的父母就会用‘再不睡觉,老虎就要来了’吓唬他。小孩子害怕老虎,就会乖乖地睡觉。这句中国成语的意思是,一谈起老虎,因为害怕,脸色就变。在这里的意思是,中国人一谈起土肥原、板垣两人,有如提到猛虎,都很害怕,足见这两人的凶恶。”他的这番解释在法庭内引得哄堂大笑。
“我反对”。华伦还不依不饶,“我反对用侮辱性语言侵犯我当事人的人格”。倪反驳道:“证人说被告土肥原为人忠厚老实又坦白。在证据法则中,这叫‘品格证据’。我现在针对这一陈述,提出被告的为人如同猛虎,完全符合证据法则内‘反诘’时提出的证据必须有针对性的要求。”
1947年11月9日,是东京审判最精彩的一天。在板垣谈到“皇姑屯事件”的导火索,是因为关东军与张作霖东北军相比,明显处于一对二的劣势时所必须采取的自卫行动。倪征燠抓住这个荒唐言论,质问道:“关东军在皇姑屯事件前,就已经制定了作战计划,这在你的证词里,是承认的。那么,就你本人而言,你是否同意这个作战计划?”
板垣并不直接回答,而是说:“我有必要向你说明一下,这个作战计划……”倪征燠并不应对板垣的这番解释,他追问:“我不想听你的说明,我要问的是,这个作战计划,是报告给了军部并征得同意了吗?是那样的吗?”迟疑了片刻,板垣不得不回答:“是那样的。”
对于板垣一再声称他是主张撤退在华军队的说辞,倪征燠反诘道:“日本占领广州、汉口,是否在你任陆相后才完成的?”“是。”板垣老实作答。“那么,这是撤军,还是进军?”倪征燠步步紧逼。说“撤军”,明摆着是撒谎,说“进军”,又开不了口,板垣进退两难,只能选择沉默。
倪征燠用了10天时间,彻底击垮了被告的辩护防线,也创造了他个人法律生涯的辉煌。他的“答辩的艺术”不仅为中方赢得了诉讼的胜利,也作为法庭的经典案例流传至今。
东京法庭进入最后的秘密评议(量刑)阶段,但是法官们在是否判处死刑的问题上,意见发生了分歧。由于各国法律对死刑规定不同,因此,法官们援引本国法律条款,各执己见。
法庭法官11人,决定每一被告的刑度至少需要6票(过半数)。凡本国已废除死刑的法官,自然不愿意投死刑票。比如澳大利亚卫勃庭长主张将战犯流放到荒岛。美国法官虽同意死刑,但仅限于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美军俘虏的战犯。印度法官则态度更加奇葩,主张无罪开释全体战犯,理由是世人需以宽宏、谅解、慈悲为怀,不应该以正义的名义来实施报复。法官们还没有最后投票,通过表态已能看出,力主死刑的人是少数。
此时,国民政府又给梅汝璈发来了“东字1103号密电”,指示中方代表务必要严惩侵华战争罪犯。怎么办?梅汝璈和助手议定:土肥原贤二和松井石根两战犯,双手沾满中国人民的鲜血,若不能严惩,决无颜见江东父老,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梅汝璈回电给国民政府表示“自当竭其绵薄,为我国在此次空前国际法律正义斗争中之胜利尽其最后之努力”的决心。
整整一个星期,梅汝璈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日夜与各国法官磋商。为了说服各国法官,梅汝璈可谓费尽了口舌。
其实,关于量刑之争,且不说这11名法官,即使一些法律学者也对处罚战犯表示过异议。据倪征燠后来回忆,他在东吴法学院读书时的教务长、法学教授萨莱德,在东京审判结束后曾在倪面前抱怨:对战败者进行审判是“不道德的”。尽管倪征燠对萨莱德在学术造诣上很敬佩,但他对萨莱德的这种言论颇不以为然,甚至很愤怒。倪与萨莱德争辩道:“发动侵略战争是对人类犯下的罪行,岂能不罚?”但萨莱德还是听不进去。倪分析说:“可能他认为根据武士道精神,打过之后,握手言和,不计个人恩怨。”然而,萨莱德却并不反对欧洲纽伦堡对德国纳粹的审判,原因或许是因为他是犹太人。所以有很多像萨莱德这样的人,虽然从事法律职业,却并不理性和客观,甚至还有些自私。从这个角度说,11名法官意见不一致,也就不难理解了。
11名法官最终的投票结果是:6比5,险胜!28名甲级战犯中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本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名战争狂人被判处绞刑。
对于投票结果,我们能够知道的是,梅汝璈肯定投了对战犯处死的赞成票。至于哪五人投了反对票,出于法官们的保密原则和他们在开庭前的宣誓,将永远是个谜。
总的说来,东京审判是公正的,体现了国际法的正义原则,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失与遗憾,或者说东京审判是对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部分清算,还很不彻底。
首先,放弃对日本天皇战争责任的追究,是东京审判最大的缺憾。梅汝璈事后说:“在第二轮的审判过程中,我们得到无数的证据,足以证明他(日本天皇)即使不是日本侵略战争阴谋的发起人之一,至少也是一个消极的阴谋的参加者。这一点,即足够构成他从犯的罪名。”事实上,参与庭审的多数法官包括庭长卫勃也认定日本天皇有罪。由于当时美国政府根据自己全球战略的需要,制定了对天皇的处置方针是保留天皇制,不逮捕、不起诉天皇,从而将最大的战犯天皇裕仁排除在外。
其次,没有起诉搞细菌战和化学战的日本战犯,是东京审判的严重缺失。受审的日本战犯曾有5000多人在中国进行过骇人听闻的细菌和化学战,理应受到严惩。但这些人却被美国保护起来,成为向美国提供细菌战研究情报“有价值合作者”而被免予起诉。
最后,受美国冷战政策的影响,虎头蛇尾是东京审判的明显缺陷。审判后期,美国出于远东政策的需要,放松了对部分重大战犯战争责任的追究。1948年12月24日,麦克阿瑟总部宣布,释放在巢鸭监狱中服刑的19名甲级战犯,随后许多重要战犯刑期未满都被陆续释放。其中就包括被称为“满洲之妖”的岸信介,此人还于1957年出任日本首相,其内阁成员半数为曾被清算的战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东京审判的效果,成为日本残余军国主义右翼团体发展的隐患。
作者:徐世强 徐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