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樊英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7月22日,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48名。据介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选调,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面向全国,三区三州(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及南疆的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四地区,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除外,其他国家规定不得招聘(选调)的区域除外。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具备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身份(成都高新区在编在职教师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注册有效的教师资格证。
4.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省级、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省级名师名校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
(5)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6)省级特级教师。
(7)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
(8)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区级、市级名师名校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
(9)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以外的地市级城市市级名师名校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
(10)地市级城市市级或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1)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区级、市级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
(12)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以外的地市级城市市级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
其中(2)-(12)的各类称号应为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13)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1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15)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5. 年龄要求:
(1)符合业务条件(1)-(5)项的人员在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业务条件(6)-(15)项的人员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4日9:00至7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成都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岗位表》以及报名要求等信息。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在报名期限内使用本人实名认证的微信号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小程序“成都高新教育招聘”,如实、详细、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清晰完整。应聘人员可在小程序中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等。
(五)资格初审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根据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信息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将通过短信通知其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短信。参加面试人员应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面试的情况。面试签到时需出示天府健康通绿码并提交健康申报表(在小程序中下载),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三)面试方式:分为两个环节,讲课、答辩。讲课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讲课、答辩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将在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公布。
附:详细招聘岗位学校及对应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