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额、对象及服务期限
1、招募数额:50名。
2、招募对象:2018届、2019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在2019年7月9日前具有沧州市辖区常住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范围内)或沧州市生源(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签回的,需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3、服务部门:详见《沧州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
4、服务期限:2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了解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性质,志愿服务基层、甘于奉献;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6、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
2、因个人原因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
3、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现场报名:请考生提前下载《沧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对照岗位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服务岗位,多报作废,不得跨地市多次报名,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邮寄函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0号)。
4、报名材料:
(1)填写无误的《沧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考试告知:考生于7月24-26日在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选拔招募
采取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7月27日上午9:00-10:40。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岗位数从高到低确定初选名单,考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对口、高学历、属地生、特困生”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本考试不指定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7月30日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经省人社厅批准同意后,确定最终招募人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此次招募环节各个相关事项告知均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有关待遇
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专科生3000元、本科生3200元、研究生340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给予新招募人员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
六、培训上岗
志愿者上岗之前需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培训结束后,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七、其他事项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管理、期满就业等工作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5号)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电话:0317-3206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