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桂林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2001年5月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取得独立学院办学资格。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转设为桂林学院。
学校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负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办学地址位于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学校标识码为4145013641。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地处“山水甲天下”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坐落于世界十五条最美河流之一的漓江之滨;东向与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隔路“门当户对”,东临雁山区中心环线大道,交通便捷通畅;近临有“桂林佳境,一园看尽”之称的雁山园、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中国科学院桂林植物园及桂林市雁山区政府。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育善林”曲径通幽,松香竹香四溢。学校先后被评为“广西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卫生优秀学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劳动合同制,现有专任教师710余,其中自有教师450余人、外聘教师折合约260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1%,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71%;自有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0人;广西高校首批卓越学者1人、思想政治教育卓越人才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桂林市会计拔尖人才1人;广西高校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英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
为进一步满足事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求,2021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其中,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含新近退休的教授)的引进数量不限,引进待遇不低于广西同类院校标准,并可根据人才发展需要搭建相应平台。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相关待遇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含新近退休教授)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招聘岗位和人数限制。
2.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专职辅导员及非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2)。
(二)岗位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学术、业务学习活动和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专职教师年龄不超过62周岁。
(三)相关待遇说明
1.学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国家和桂林市有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人事关系和档案由校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2.博士后人员入职后5年内、博士入职后3年内可以享受副教授待遇,并优先推荐参加职称评定。其他待遇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规定执行。
3.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入职后可以直接享受校内同类人员的同等薪酬待遇。
4.在桂林市区无房人员可以申请校内期限为3-5年的廉租周转房,其中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可以申请两房一厅,其余人员可以2人合作申请两房一厅或单独申请床位。
三、申请办法和材料要求
(一)申请方式及要求
1.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申请时,只需填写《桂林学院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姓名+申请岗位编号及名称”并发送至相应邮箱即可,待面试时再提供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备查。
2.其他申请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对口报名(其中每名申请者最多可同时报两个非专职教师岗位),采用现场报名申请或电子邮件申请两种方式,恕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
3.其他申请者须按招聘计划信息表中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中“用人单位及联系方式”栏,下同),将申请材料提交或发送至相应二级学院或职能教辅部门指定邮箱。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只需发送申请材料扫描件,待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备查。
4.其他申请者无论采用何种申请方式,均需将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相应二级学院或职能教辅部门指定邮箱,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申请岗位编号及名称+高层次人才招聘网”,并以此命名作为邮件主题。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桂林学院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附件3)或《桂林学院专职辅导员及非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附件4)。其中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按前述办法提交。
2.《桂林学院人才岗位申请简明登记表》(附件5)
3.个人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上述顺序进行整合编排。
4.申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的党员证明。
四、岗位招聘基本程序与步骤
(一)专职教师岗位的试讲与面试
专职教师招聘包括试讲和面试(现场交流)两个环节。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确定,主要对申请者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专业知识以及对使用教材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现场交流)环节。
(二)非专职教师岗位的笔试、面试与试岗
非专职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党务、教辅人员等)招聘包括笔试、面试和试岗三个环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需要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安排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试岗环节。
(三)面试或试岗后的其他环节
岗位招聘的其他环节包括考核、公示、决定、体检、聘用等。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学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须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最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由我校另行通知招聘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招聘考试考核及聘用办法等按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漓院政人事〔2020〕44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招聘工作细则(试行)》(漓院政人事〔2019〕54号)执行。
(二)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勿寄送重要材料原件。
(四)本年度招聘计划信息将根据我校教师岗位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并确定报名截止时间,请申请者随时关注招聘计划信息更新情况。
六、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刘老师、梁老师
(二)联系地址:541006,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3号桂林学院人力资源部(知善楼8219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73-3696128
附件:1.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
2.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专职辅
导员及非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
3.桂林学院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
4.桂林学院专职辅导员及非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
5.桂林学院人才岗位申请简明登记表
桂林学院
2021年7月10日
附件【附件1: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7.10更新.docx】已下载355次
附件【附件2:桂林学院(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21年专职辅导员及非专职教师招聘计划信息表--7.10更新.docx】已下载249次
附件【附件3:桂林学院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docx】已下载17次附件【附件4:桂林学院专职辅导员及非专职教师岗位申请登记表.docx】已下载20次
附件【附件5:桂林学院人才岗位申请简明登记表.xlsx】已下载17次
信息来源:http://www.gxljcollege.cn/rlzy/info/2443/15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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