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邓黎明同志的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雷世文同志的新余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建平的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抚州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曾希国同志任抚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抚州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建辉同志的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赣州市
赣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温江涛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叶日山同志任赣州市林业局副局长;
曹洪敏同志任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赣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温江鸿同志任赣州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
免去何志玲同志的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振华同志的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廖明生同志的赣州市果业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刘埇同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桂昌同志任赣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东平同志任赣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赣州人才市场)主任职务;
钟玉平同志任赣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兴伟同志任赣州市肿瘤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牛王翠同志任赣州市柑桔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刁鸿锦同志任赣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震同志任赣州市水土保持局副局长;
张健同志任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林伟胜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永锋同志任赣州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赣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蔡湖南同志任赣州国际陆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来源:江西政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