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坐落于中国首个滨海卫星发射基地—
—文昌市,创建于1947年,是经海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外语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海南省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专业最齐的高校。2012年成为全省第二所省市共建高校,2018年成为海南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学院规划用地650亩,教职工400多人。学院现有英语、日语、韩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泰语、印尼语、越南语、阿拉伯语、缅甸语、柬埔寨语、马来语、老挝语等17个外语语种,涵盖外语、国际商贸、国际旅游、教育、艺术等共30多个专业。
因工作需要,本次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英语教师5人、学前教育教师 2人、教育学教师1人、东方语言教师6人、意大利语教师 1人、会计教师1人、酒店管理教师1人、网络信息专业技术岗位1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6人、辅导员6人,共30人。符合此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和其他条件,详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7.属在职人员的,近3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以上。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应聘时已经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一)发布考核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网站以及其他规定招聘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wy_zp@vip.163.com。
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3.报名材料:
(1)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职称”
(2)《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word格式)
(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excel格式)
(4)《诚信保证书》(附件4 扫描件)
(5)全部佐证材料(按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备案表、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证明,以及在编(在岗)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其他招聘条件规定的材料。(扫描件)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位及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2022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1日至2004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具体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条件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公布。
(四)组织考核
学院组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考核以“试讲(实操、情景模拟)+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并且在考核组成员进行投票表决时,赞成票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赞成票未达标的不予聘用。
2.考核时间:待定。
3.考核地点:待定。
(五)体检及考察
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并开展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未参加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体检不合格及心理健康未达到要求或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可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且心理健康达到要求的,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审议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编制岗位待遇;不具有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编制管理形式为员额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本公告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于老师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