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江各幼儿园已陆续公布小班招生简章。
为大家找到了城北幼儿园、城北幼儿园新佳分园、骥江幼儿园的小班招生简章,家里有适龄儿童的抓紧报名哦~
2019年城北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根据“2019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的服务范围为: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26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2.地点:城北幼儿园小(2)、小(3)班教室
3.登记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幼儿出生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3) 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根据“2019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的服务范围为:以渔婆路与北环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二环路,沿北二环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26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2.地点:城北幼儿园新佳分园小(1)班教室
3.登记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监护人的合法私有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根据《2019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服务区范围为:以骥江路与人民路交界为起点,沿骥江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江平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东南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横港南路,沿横港南路向西至人民路,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日-26日
上午8:00—10:30
下午2:30—5:30
2.地点:靖江市骥江幼儿园小(1)、小(2)班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涉幼儿一律统筹安排幼儿园就读。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2019年靖江市地中海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根据《2019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服务区范围为:
1.以江平路与渔婆南路交界处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横港北路,沿横港北路向东至渔婆南路,沿渔婆南路向北至江平路;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二、招生登记
时间:8月25日-26日,上午8:00—10:30 下午2:30—5:00
地点:
靖江市地中海幼儿园小(1)班、大(2)班活动室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涉幼儿一律统筹安排幼儿园就读。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2019年阳光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服务区范围详见附件)
二、招生登记
1.时间:2019年8月25-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30
2.地点:阳光幼儿园内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三、录取办法
2019年8月30日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2019年8月31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附件:
阳光幼儿园服务区范围
1.以阳光大道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横港,以北横港向东至城东大道,以城东大道向南至阳光大道。
2.同康小区。
2019年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本部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骥江路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一幼本部小班教室
3.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自2018年起,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每户一位家长凭所带证件在园门口按序排队,然后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填表、登记(请自带水笔),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8:00——17:00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上午8:00—11:00,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录取幼儿按照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姜八路与江阳路交界为起点,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江阳路,沿江阳路向西至姜八路。)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一幼中虹分园小班教室
3.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自2018年起,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每户一位家长凭所带证件在园门口按序排队,然后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填表、登记(请自带水笔),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8:00——17:00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上午8:00—11:00,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录取幼儿按照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中虹分园
2019年8月21日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以姜八路与阳光大道交界为起点,沿姜八路向南至热电路,即金秋竹公司北侧,沿热电路向东至老十圩港,沿老十圩港向北至富阳路,沿富阳路向西至人民路,沿人民路向北至阳光大道,沿阳光大道向西至姜八路以及十圩村区域内)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前进分园一楼小(1)班、小(2)班、小(3)班教室
3.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4)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4)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自2018年起,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每户一位家长凭所带证件在幼儿园大门口按序排队,然后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填表、登记(请自带水笔),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8:00——17:00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上午8:00—11:00,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录取幼儿按照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五、友情提醒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前进分园
2019年8月21日
一、招生对象
凡户籍在靖江市,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新世纪壹号小区)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崇文分园一楼小(1)班、小(2)班教室
3. 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原件和复印件。;
(2)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4.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2018年起,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服务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就近入园依据。
(5)如查验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登记流程:每户一位家长凭所带证件在幼儿园大门口按序排队,然后由引导教师带领到指定窗口填表、登记(请自带水笔),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8:00——17:00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上午8:00—11:00,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取回相关证件,录取幼儿按照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五、友情提醒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崇文分园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城北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1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本人或其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根据“2019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的服务范围为: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1
二、招生登记
1.时间:8月25-26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5:00)
2.地点:城北幼儿园小(2)、小(3)班教室
3.登记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幼儿出生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3) 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以上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1
三、录取办法
8月30日公示幼儿名单。
1
四、报到注册
8月31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2019年阳光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服务区范围详见附件)
二、招生登记
1.时间:
2019年8月25日(周日)、26日(周一)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7:30
2.地点:
阳光幼儿园内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幼儿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建议大家用一个文件袋或牛皮纸信封装好以免丢失或损坏)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三、录取办法
2019年8月30日公示幼儿名单。
四、报到注册
2019年8月31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凭登记表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附件:
阳光幼儿园服务区范围
1.以阳光大道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横港,以北横港向东至城东大道,以城东大道向南至阳光大道。
2.同康小区。
2019年佳佳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凡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二、
招生范围
根据《2019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服务区范围为:
1.以骥江路与江华街交界为起点,沿江华街向北至江山路,沿江山路向东至东兴街,沿东兴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横港北路,沿横港北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江华街。
2.靖城街道办东郊村。
三、
登记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25日-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2.地点:佳佳幼儿园二楼办公室
四、
登记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复印件)
5.健康证(原件)、预防接种证(原件)。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五、
录取办法
8月30日公示小班幼儿录取名单。
六、
报到注册
8月31日报名、缴费,已被录取的幼儿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七、
入园时间
9月2日,幼儿正式入园。
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佳佳幼儿园
2019年8月21日
御水湾幼儿园2019年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御水湾一期、二期小区内的幼儿。
二、登记工作
1.登记时间:2019年8月25——2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御水湾幼儿园一楼1号、2号登记窗口。
3.携带材料:(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止2019年7月10日,7月10 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登记流程:每户一位家长凭所带证件在园门口按序排队领号,由引导员带领到指定窗口填写信息(自带黑色水笔),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登记后请尽快离园,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5.公示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8:00——下午5:00)。
三、录取办法:
证件通过审核、公示没有异议,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被录取。
四、报到注册:
2019年8月31日上午8:00——11:00,录取幼儿凭“招生登记回执”到幼儿园一楼保健室取回相关证件,同时按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别提醒:
1.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一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靖江市御水湾幼儿园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