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规定,按照区、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昌吉市目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2020年秋季实行网络报名登记招生。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鲜明导向,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坚持政府统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实现招生入学规范管理。
2.坚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国家标准,即小学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不超过50人/班。
1.监护人中的一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及消防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优待的,填写《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跨学区申请就读表》(附件3),现役军人(含武警)向所在部队或单位提出就学申请,呈报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审核,消防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就学申请,呈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审核,待审核合格后,提供法定监护人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子女页)、部队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以及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在我市市区的住房证件,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及家庭具体情况优先安排入学。
2.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填写《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跨学区申请就读表》(附件3),提供有关证件或证明、户口本、在我市市区的住房证件,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及家庭具体情况优先安排入学。
3.在我市投资的外来企业,达到以下投资规模的投资者(指实际投资者本人)子女: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项目;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三产类项目的,由投资者本人填写《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跨学区申请就读表》(附件3),向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提交就学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提供户口本、在我市市区的住房证件,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及家庭具体情况优先安排入学。
4. 其他政策性照顾儿童(如高层次引进人才、市优秀企业家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可以填写《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跨学区申请就读表》(附件3)提出跨片区就学申请,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及家庭具体情况安排入学。
(一)入学招生对象
1.昌吉市辖区内适龄儿童
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提前上学(也不允许跟班就读),七年级招收2020届小学毕业生。依法保障学区内适龄儿童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应入尽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家长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一年入学。
2.昌吉市辖区内残疾儿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残联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摸底排查及办证工作,协助盲童、聋哑及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智障等适龄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学校按照学区范围接收义务教育阶段能够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随班就读;对不能到学校但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按照“一生一案”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失能儿童开展关心关爱工作,保障学区内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入学条件及准备材料
1.本市常住人口子女
(1)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持有本市户籍(且在同一户口簿内),监护人在本市拥有房屋产权,且人户一致,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附缴费发票)、户口本到所属学区学校网上报名。(自2019年起,凡是在昌吉市辖区人口密集区域内购买的住房迁入户口的,到招生当年8月31日,购房和落户满一年且实际入住的,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的条件。人口密集区域学校是指在州一中、州二中、州实验小学、市一中、市三小、市五小、市八小、市十小学、市十四小区范围)
(2)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持有本市户籍(且在同一户口簿内),监护人在本市拥有房屋产权,人户不一致时,非人口密集区域学校范围内的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附契税发票)、户口本到所属学区学校网络报名;人口密集区域学校范围内的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附契税发票)、户口本到所属学区学校登记等待派位。
(3)法定监护人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非人口密集区域学校范围内的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附契税发票)或廉租房协议、户口本、本市居住证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人口密集区域学校范围内的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附契税发票)或廉租房协议、户口本、居住证到所属学区学校登记等待派位。
①当法定监护人一方和子女户籍迁入昌吉市时间在2020年7月30日之前(户口落定为准,持户籍页有效),可对照上述条件第1或第2款,否则请对照条件第3款。
②昌吉市户口(人户一致):昌吉市户口,且户口本首页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表示同一住所;
③本市人户不一致:昌吉市户口,但户口本首页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是两个不同的住所。
④凡属昌吉市农村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一律以户籍为准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市二中:阿什里乡、庙尔沟乡;市三中:滨湖镇、佃坝镇、大西渠镇、榆树沟镇、六工镇、硫磺沟镇;市七中:三工镇、二六工镇)
(4)小学升初中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及学籍信息表。
2.外来随迁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与租住房屋地址相符合的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纸质版(社区盖章)和房屋租赁合同(房管部门出具);
(3)在本市经商或务工的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就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4)小学升初中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及学籍信息表。
以上入学准备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原件,若有家庭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外籍人士子女
外籍华人、港澳台人员子女入学,持护照、在我市市区的住房证件到市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备案后,按相关政策同等条件安排。
4. 无户籍及其他特殊情况
请咨询昌吉市教育局教育科。
(三)招生及报名时间、流程、要求
1.招生文件发布:各中小学统筹安排,2020年8月21日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工作群公示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做好招生相关政策宣传。
2.家长报名:8月21日-8月29日,家长通过扫描所在学区学校二维码进入报名程序,完成资料填写及文件上传。
3.学校审核:学校完成初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驳回修改。
4.学校确认:学校完成学生信息确认,汇总招生表格,统一上报至市教育局教育科。
5.学位确认:8月30日-8月31日学校确定招收学生名单,网上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起始年级入学学位申请录取说明
1.入学报名依据片区划分按照唯一性原则选择学校,不可一生报多校。如有一生报多校情况出现,则该生暂停派位,待各校招生报名学位确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学校。
2.学位供给不足的学校,根据《昌吉市人口密集区域学校非两证齐全学生招生调配安排》(附件5)由片区学校统筹调配。
3.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按上述要求报名,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排送教上门或到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4.昌吉市新建学校第十一小学由于疫情防控,校园收尾工程还未结束,第十一小学片区内起始年级学生由昌吉市第十四小学代录。第十一小学片区的家长点击第十四小学二维码进行入学填报。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教师做好电话接待工作,要耐心、细致、准确解答家长的疑问,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2.家长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核对,确保资料真实可信,上传资料的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录取,开学复课后需带原件由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学校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核,若提供虚假证件,后果自负。
3.因家长本人原因而错过相应学校的预约时间,或无法提交相关资料的,将在招生全部结束后,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转学插班工作于疫情结束学校复课后开始。学生需持原就读学校开具的有19位全国学籍号的学籍信息表、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本市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附缴费发票等)、本市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纸质版(社区盖章)和房屋租赁证(房管部门出具)等原件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申请办理转学插班手续。已在市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办理转学,六、九年级非本市户籍不办理转学;户籍地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将调剂至周边学校。
昌吉市教育局:0994-2332780
0994-2284803
0994-2321171
附件:1.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入学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2.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外来务工子女转学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3.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跨学区申请就读表
4.昌吉市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预警提示
5.昌吉市人口密集区域学校非两证齐全学生招生调配安排
6.昌吉市2020年中小学秋季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二维码(可手机关注“昌吉日报微信”公众号查看)
昌吉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入学办理流程及所需要材料
(点击可查看大图)
附件2: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转学办理流程级所需材料
(点击可查看大图)
附件3: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跨学区申请就读表
附件4:昌吉市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预警提示
为积极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合理选择就学地点、准备入学条件,依据我市各学校摸底收集的各项数据,结合校点布局、学校规模及人口居住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列出学位紧张学校,建议各位家长充分考虑自身实际和学校学位情况,选择更合适子女入学的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昌吉州实验小学
昌吉州实验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二小学、昌吉州第三中学(小学部)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2.昌吉市第三小学
昌吉市第三小学学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一小学、昌吉市第二小学、昌吉市第六小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3. 昌吉市第五小学
昌吉市第五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位供给紧张。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州第三中学(小学部)、昌吉市第十二小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4.昌吉市第八小学
昌吉市第八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位供给紧张。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七小学、昌吉市第九小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5.昌吉市第十小学
昌吉市第十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巨大,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州第三中学、昌吉市第四小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6.昌吉市第十四小学
昌吉市第十四小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巨大,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九小学、昌吉市第十二小学、昌吉州第五中学小学部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7.昌吉州第一中学
昌吉州第一中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巨大,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二中学、昌吉州第三中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8.昌吉州第二中学
昌吉州第二中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十分密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州第三中学、昌吉市第四中学、昌吉市第五中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9. 昌吉市第一中学
昌吉市第一中学学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多,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教学及辅助用房十分有限,学位供给紧张。根据招生相关政策,结合前期学校招生摸底情况,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将依据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调配至昌吉市第二中学、昌吉市第三中学就读,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和我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租住房屋时避开该区域。
附件5:昌吉市人口密集区域学校非两证齐全学生招生调配安排
州实验小学:北京路以东,健康路以南的2号、4号、6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州三中(小学部)、北京路以西及健康路以北的8号、12号(部分)、16号(部分)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二小。
市三小:滨河路以西121号(部分)、122号、123号、宁边路以北、红旗路以南的30号(部分)、38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六小;滨河路以东,宁边路以南的24号、26号、28号(部分)、34号、36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二小;32号(部分)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一小。
市五小:建国路以北的39号、40号的学生调配至州三中(小学部),建国路以南的41号、42号(部分)、43号、44号(部分)、45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十二小。
市八小:南公园路以南的58号、44号(部分)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九小;南公园路以北的42号(部分)、54号、56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七小。
市十小:健康路以南的1号、3号、5号、11号、13号、15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州三中(小学部);健康路以北的7号、17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四小。
昌吉市第十四小学:石河子路以北的58号(部分)、60号、69号、73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十二小、68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州五中;石河子路以南的62号、70号、71号、72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九小。
州一中:健康路以南的2、4、5、6、12(部分)、16(部分)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州三中;健康路以北的7号、8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二中。
州二中:延安路以西的40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四中、延安路以东,绿洲路以西的39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五中;绿洲路以东的53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州三中。
市一中:青年路以西的28号、天山路以西的38号、121号(部分)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三中;青年路以东的18号(部分)小区、天山路以东的30号小区的学生调配至市二中。
注:以上学生在预约登记时由原重点区域学校分类登记,由接收调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