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人社局、上海市住建委、各省市住建/人社部门等
重大消息!
刚才,北京市公布今年二建停考,这也是全国第二个因疫情原因宣布停考的地区。
来看一下文件内容。
关于将北京地区2022年度6月二级建造师等5项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决定将以下5项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组织开展:全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及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为最大限度保障考生权益,特做如下安排:
一、上述考试中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二、目前暂不办理退费,后续退费事宜将根据全国考试计划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
三、2022年度已在北京考区通过上述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
对于后续考试工作安排,我们将视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相关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共筑安全屏障。感谢您对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相信众志成城必将战胜疫情!
咨询电话请拨打010-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关于将北京地区2022年度6月
二级建造师等5项资格考试
并入下一年度开展有关问题的解答
01
2022年6月北京考区哪些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
答:全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及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02
为什么这5项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
答: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考点学校基本处于封闭管控状态,各地对人员流动、聚集严格管控,不具备正常开考条件,感谢广大考生理解。
03
通知中的5项考试并入明年开展,在北京考区已取得2021年及以前合格成绩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如何管理?已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如何办理考试退费?
答:5项考试中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目前暂不办理退费,后续退费事宜将根据全国考试计划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
04
已通过这5项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报名参加北京考区该项考试时,是否还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答:考生需重新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须再次进行资格审核。
05
本年度已在北京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能否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答:全国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考生不能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06
如果考生今年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明年还能在北京考区报考吗,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吗?
答:这5项考试分为国家级和省市级两类。其中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考试为省市级资格考试,符合当年度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可以在北京报名参加该项考试;考生须在该项考试成绩滚动期内,在北京考区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其他4项考试为国家级资格考试,符合当年度北京考区报名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可以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此前,上海宣布二建停考。
关于暂停本市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原计划于2022年6月11日、6月12日举行的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暂停实施。2021年度参加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后续考试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住建部考试安排变化情况确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2年4月27日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江苏、西藏、山东、广西、湖南、福建、陕西、四川、重庆、云南、湖北、宁夏、广东、浙江、贵州等15省市发布二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江苏
江苏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1日、12日举行。在此提醒考生应按《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5/11/art_57268_9607120.html)要求做好备考准备。考前连续14天自我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来苏和省内跨设区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联系考点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部门(疫情防控中心热线电话咨询热线:区号+12320),全面了解和遵守当地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可于考试结束后至2022年9月12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报考地考试机构提出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的申请(详见各地考试机构网站告知)。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江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全文阅读: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5/24/art_57268_10459093.html
疫情防控内容:
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年5月11日更新)
为确保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请及时申请于考前转为绿码,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在开考日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除身份核验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 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入场时还需另行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14天内来自或到过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以外低风险地区(含省外和省内外市)的考生,还须完成考试所在地对外来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方可参加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 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管控不能到场的;
4.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七、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部门在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时提出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予配合。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附件: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度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相一致
答题卡作答须知
应试人员开始作答前,务必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作答须知”。
应试人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相应位置或区域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如需填写),并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填涂对应信息点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作答要求:
1、客观题作答
应试人员应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按题号填涂各试题所选答案选项对应的信息点。
2、主观题作答
应试人员应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要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区域边框内作答,超出区域或边框的作答无效。
答题卡信息点填涂注意事项:
1.“准”
填涂位置一定要涂准,不能窜行和错位,也不能在信息点的矩形框外填涂。
2.“深”
填涂色度要涂深,以盖住矩形框内印刷的字母或数字为准。
3.“满”
填涂要涂满矩形框,不要超出框,也不要涂不满框。
4.“匀”
填涂深浅要基本一致,同一信息位也要保持深浅一致。
5.“净”
要保持答题卡的洁净,不能在非信息点处乱划。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 未按要求作答,可能影响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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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5月23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明确:
1.核酸检测报告超过48小时的;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红码、黄码、带“*”或有区外旅居史的;
3.“藏易通”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
4.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现场疫情防控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
5.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
6.要求提供的考试证件不全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为报考信息与考生不符的。
原文链接:
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205/t20220523_299706.html
山东
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山东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明确:
1、按规定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2、省内考生要求:
3、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4、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原文链接:
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2/5/24/art_102884_10307698.html
广西
一、考前14天,考生应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跨设区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遵守考试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并向考点城市住地社区报备。
二、为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快捷通道”栏目或通过微信扫下方二维码进入广西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不按要求报备的,进入考点学校时将被疫情防控自动核验设备拦截,需到人工核验通道现场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流调,经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评估是否完成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方可进入考点。
(一)考生须在考前14天(5月27日)、考前7天(6月4日)、考前48小时以内,上传本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二)所有考生在考前48小时内上传本人的“考生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另,考前7天内,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试前1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信息仍带“*”号的考生,须上传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试当天入场时还须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
三、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试前1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信息仍带“*”号的考生,还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
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点设有“入场核验通道”,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提前准备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自动核验通道,进行人脸采集身份核验,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筛查,现场体温检测,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
六、考生进入考点时,无法通过自动核验设备核验的、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的、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身体出现不适的,须到考点人工检测通道进行人工核验。
七、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隔离纸质证明的考生。
(二)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五)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八、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
考生尽量在考试前3天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全文阅读: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3/6211.html
湖南
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1、12日进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新冠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考前应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在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口罩,逐日进行体温测量,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2、目前仍滞留在湖南省外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应提前14天(即在5月28日前)返回湖南省内备考,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考前14天内在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市)有旅居史的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学校、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没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后一次检测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检测)。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2)防疫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或其他显示异常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5月14日后有国外或香港、台湾地区旅居史的;
(5)5月28日后在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市)有旅居史的;
(6)5月28日后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下辖区县)旅居史的,或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5月21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5月21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5、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前组考部门将会同疫情防控部门制定疫情防控具体措施要求。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及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官网相关公告信息,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
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9fdf7e1a-a49f-47d1-95e7-890fa9315bf6/InternalArticleDetail.do?
福建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zgks/ksxx/202205/t20220524_5916741.htm
陕西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5月28日)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见附件),此卡考生留存,以备抽查。
三、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参加考试时健康码、行程卡须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同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六、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省内封控区内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原文链接:
http://jszf.shaanxi.gov.cn/zixun/2022/5/4989.shtml?t=2006
四川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原文链接:
http://202.61.89.231/content-46-58422DEA00DC0435
重庆
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于5月25-27日期间,登录http://ggfw.rlsbj.cq.gov.cn/wsbm/zcbm/webregister/,选择已报名的考试项目,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逾期未填报的考生,后期可能影响您正常参考。
二、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核酸检测。外地来渝的考生须按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在抵渝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考前14天内其他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提供当周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2次采样均须在重庆市内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ywzl/rsks/tzgg_109374/202205/t20220525_10749284.html
云南
根据昆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昆明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昆明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考生须于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外地来(返)昆考生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抵昆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昆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考生必须于本人首场考试开考前24小时内在昆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考试当天出具本人首场考试开考前在昆明检测的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考生再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完成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当地社区和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进行报告。
三、需要完成隔离观察的考生须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结束后,由集中隔离点出具完成集中隔离的证明;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由入昆后所在地社区出具完成居家隔离观察的证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通知原文:
http://www.ynjspx.cn/content/yn/?menuid=68658bbd7f4c48919d056a2b60294dc0&aid=7DF16E58DB8515EE9D4C170B417CDBFC&mid=28AD72995AC4D948AF48B0AB6C5728B2
湖北
一、从省外中高风险区来鄂人员,将实施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4天。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以免延误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点所在地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点所在地考前48小时内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考生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三、疫情防控实行精准防控,属地化管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及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原文链接:
http://www.hbsrsksy.cn/hbksy/002/002002/20220510/1cbe1f28-331a-4a65-b6c0-e976ed4d40d4.html
宁夏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及上海市全域、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全域旅居史返宁入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满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二、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对实行提级管控的重点地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入宁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措施。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可在集中隔离场所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提级管控的重点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苏州市、徐州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北省沧州市、保定市、邯郸市鸡泽县,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等。
三、对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入宁人员,入宁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宁后采取3天短信提醒+2次核酸检测措施。入宁后3日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和密闭空间公共场所。
原文链接:
https://www.nxpta.com/zyjsryzgks/202205/t20220524_4918801.html
广东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原文链接:
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
浙江
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市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情况异常的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原文链接:
http://www.zjks.gov.cn/showInfo/Info.aspx?id=7722
贵州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均须在贵州省内进行,其中第3次检测采样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须提供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纸质版证明需在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平台能查询到同步的检测记录)。
(十)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原文链接:
http://pta.guizhou.gov.cn/zxdt/791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