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
很多小伙伴在考虑换份新工作,
节后第一波招聘来了,
快看看有没有你需要的!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下文)。
(五)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为短期公开招聘。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2月11日9:00--2019年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2月11日9:00--2019年2月28日20: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遇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博士研究生条件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③社会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
(三)考核程序
1.试讲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按照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在开考前三个工作日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面试
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参加面试的人员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岗位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属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优惠待遇见学院网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
联系人:马老师、周老师
2019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85名,其中:进编人员224名,不进编人员1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9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进编)
2019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不进编)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2月18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18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2月18日后出生);
(三)2019届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2月21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2月18日9:00—2019年2月21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2月18日9:00—2019年2月22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应具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大学生)。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书)。
(3)2017、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毕业后直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就业并于2019年结业人员。应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一个进编岗位(详见进编人员岗位简介表)和一个不进编岗位(详见不进编人员岗位简介表),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常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采用商调形式流动。
8.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试办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应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在考试实施前5个工作日报市卫计委审核同意。
2.考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和考试具体事项可在2月底前到招聘单位或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网站查询。
3.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考试合格线详见各单位公布的考试具体事项。
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各招聘单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有拟聘用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毁约,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进编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不进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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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来源:常州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