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公开招聘基层
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域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高网格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受张店区委政法委委托,淄博市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爱群众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热情谦和,善于沟通,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及常规操作,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具备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张店区户籍、张店区生源及从张店区入伍人员(含四宝山街道、南定镇、傅家镇、沣水镇、中埠镇);
(五) 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八)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及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8月1日。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
(三)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八)张店区现职专职网格员;
(九)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辞退或劝退的专职网格员;
(十)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华光路118号德泰堂国际商务大厦11层11112室。
(三)报名材料:
1.《张店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报名表》3份(正反面打印),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纯色背景照片(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各1份;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应聘人员可到派出所出具或通过“淄博微警”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打印。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淄博市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及时间另行确定。考试、体检等环节的信息通过短信、“张店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六、定岗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及岗位志愿填报情况进行人员定岗。
七、体检
定岗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需提交《张店区专职网格员体检健康信息登记表》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体检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八、递补
定岗、体检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及岗位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全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周期两年,最低服务年限两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难以胜任工作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对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各镇(街道)负责专职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十、工作岗位、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
工作岗位:张店区房镇镇、马尚街道、车站街道、和平街道、公园街道、科苑街道、体育场街道、湖田街道所辖社区(村居)基础网格。
岗位职责:一是基础信息采集;二是重点人员协管;三是治安防范协管;四是安全隐患排查;五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六是社会治理协管;七是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八是落实党委、政府或上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薪酬待遇: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按照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工作手机、工作服装等)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并保持通讯畅通。由于本人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请应聘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承诺履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报尽报义务,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本公告由淄博市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淄博市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533-2776107
附件一 张店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公告
附件二 张店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公告
淄博市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此外
淄博市中心医院
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8名
根据工作需要,淄博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8名,实行合同制身份管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5.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6.限非淄博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在职(含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
报名及资格审核须知
(一)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淄博市中心医院办公楼一楼阅览室(张店区共青团西路54号)
(二)需提供材料:
1.《2021年淄博市中心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和《2021年淄博市中心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简表》原件各1份(从医院官方网站上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专学历毕业生提供高中毕业证。
5.招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岗位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应聘本人需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录取程序
1.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先组织考生笔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2.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医院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招聘原则与监督
本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淄博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本招聘简章相关事宜由淄博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2360218
监督电话:0533-2360269
来源:张店公共就业创业、淄博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