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宜昌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发布
招聘2056人,纳入编制!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及《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20〕3号)相关要求,今年宜昌市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招聘,现统一征集了《2020年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具体招聘时间及报考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招聘详情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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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黄石市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318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黄石市国有企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国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318名,其中145名定向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黄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09名;
2.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事业单位招聘79名;
3.黄石市企业、医院、高校招聘130名。
各地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黄石市2020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职位(岗位)表》(以下简称《职位(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30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名者除符合《职位(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籍、学历学位等条件。
三、有关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招聘到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医院)工作的统一安排事业编制。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在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2.津贴补贴。引进人才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在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连续3年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其中: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2000元的学位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1000元的学位津贴。国有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高校、医院)可以参照执行。
3.住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黄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黄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按规定享受30%-100%的房租补贴。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服务年限。引进人才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与用人单位提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经组织调动至本市其他事业单位的除外)或调任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从次月起停发相应待遇。
6.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表现特别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
四、招聘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5月7日09:00至5月18日17:00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
2.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18:00。
3.考试。博士研究生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直接经用人单位面谈后进入考察环节,其他考生须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察,均按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考察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40%、20%计入总成绩。其中,博士研究生的考察成绩为总成绩。
4.体检。各职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5.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石党建网、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名考生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如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得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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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黄石市2020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职位(岗位)表
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273人,有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地质局所属23家事业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地质局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地质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7. 本科学历考生招聘的范围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大学、中南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27所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学历考生和省地质局所属地质职工医院医学类专业的招聘不受上述学校范围限制;
8. 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受理。网上报名联系方式、单位地点等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有关材料扫描件和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按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如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招聘单位报省地质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知识面试。考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综合知识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总成绩和综合知识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
六、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知识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地质局网站(http://dzj.hube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省地质局网站(http://dzj.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地质局(http://dzj.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湖北省地质局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7-85863060
监督举报电话:027-85831110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和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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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
编发:肖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