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坚定同志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免去其南浔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吴智勇同志任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吴兴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吴炳芳同志任吴兴区委委员、常委、书记;
杨卫东同志任南浔区委书记,免去其南浔区区长职务;
温建飞同志任南浔区副区长、代区长;
免去陈浩同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市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施会龙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提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候选人,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饶如锋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免去其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张树明同志任市委巡察组组长,免去其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杨新初同志任市委巡察组组长,免去其湖州南太湖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夏威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兼);
姬海荣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杜方林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宏伟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市行政学院、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常务副校长(常务副院长)职务;
朱荣伟同志任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市行政学院、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常务副校长(常务副院长)(正局长级),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沈振建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免去其湖州日报报业集团(湖州日报社)党委书记、社务委员会社长、经营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伟锋同志任湖州日报报业集团(湖州日报社)党委书记、社务委员会社长、经营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湖州日报报业集团(湖州日报社)编辑出版委员会总编辑,德清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挂职)职务;
沈志伟同志任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江地理信息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局长级);
吕立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州市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安吉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金江澜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吴国平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免去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姚星同志任湖州南太湖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钱艳萍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朱毓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吴宇昕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杨旭东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钱杰同志任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副局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商务局党委委员职务;
鲁有铭同志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冬辉同志任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晓伟同志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新勇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学良同志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建维同志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宏达同志任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兼);
马炼鸿同志任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档案馆党组成员、副馆长职务;
胡川青同志任市档案馆党组成员、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缪盛同志任湖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副总裁(副台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潘帆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剑平同志任市工业行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亦琴同志任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金龙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免去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潘良同志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春晖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国良同志任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燕鸣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颖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徐力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吴静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州市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免去其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
李龙华同志任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免去其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建立市纪委市监委驻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撤销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谈斌同志任市纪委市监委驻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章健同志任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吴张欢同志任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金宁同志任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卢忠善同志确定副局长级职级;
朱慧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
龚贵庭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
金斌斌同志任吴兴区副区长;
陈纯志同志任南浔区委委员、常委,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免去其南浔区副区长职务;
吴冠宇同志任南浔区副区长;
施震海同志任德清县委常委;
姚夏林同志为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免去其德清县副县长职务;
茆毅同志任德清县副县长;
朱伟同志任安吉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南浔区委常委、委员,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职务;
何承明同志任安吉县委常委,免去其安吉县副县长职务;
管永丰同志任安吉县副县长;
金爱农同志任德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乔旭峰同志任长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孙赟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成员;
陈晓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朱慧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潘月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
龚辛陶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贺丽娜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
黄枫同志任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
朱玮希同志任湖州南太湖新区党工委委员;
周茜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
傅宇晨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
免去张西廷同志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职务;
免去余加伟同志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职务;
免去凌建荣同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州市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沈金才同志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姚金泉同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潘国帅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余金丹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方世民同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沈国强同志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杨文华同志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齐宁同志德清县委常委、委员、副县长(挂职)职务;
免去王学新同志德清县委常委、委员、副县长(挂职)职务;
免去王海瑛同志安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挂职)职务;
免去王海稳同志安吉县委常委、委员、副县长(挂职)职务;
免去陈瑶同志安吉县副县长(挂职)职务;
免去沈保梁同志德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钱成飚同志长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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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太湖先锋
编辑:朱国俊
城 视
湖城之端
2019年9月19日,摄于湖州
摄影:王秋云